近日,國家環保總局、中共中央宣傳部、教育部聯合下發《關於做好“十一五”時期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全面部署“十一五”期間的環境宣教工作。《意見》指出,環境宣傳教育是實現國家環境保護意志的重要方式,要充分認識加強環境宣教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為完成“十一五”環保任務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意見》指出,到2010年,環境宣傳教育的總體目標是:環境新聞宣傳影響力不斷擴大,輿論引導更加有力,環境文化産品更加豐富,環境宣傳活動更加活躍,環境教育培訓更有成效,公眾環境意識顯著提高,環境宣傳教育創新能力和整體實力明顯增強,形成一支規模較大、素質較高的環境宣傳教育隊伍,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形勢及要求相適應。
《意見》指出,要努力形成與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相適應的環境宣傳教育格局。環境新聞宣傳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反映時代主旋律,大力宣傳科學發展觀,加強輿論引導和輿論監督,努力營造建設和諧社會、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輿論氛圍;環境教育培訓要深入研究環境保護戰略、理論、實踐的發展變化,制定切實可行的教育培訓計劃,建設高素質的培訓師資隊伍;環境宣傳活動要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團結、吸引更多文化藝術工作者投身環保事業,為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營造良好的文化氛圍;環境圖書出版要全面、深入宣傳環境保護基本國策,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産品質量,多出精品;環境期刊要根據自身定位,研究市場變化,辦出特色,提升影響。
《意見》指出,要著力抓好面向公眾的環境宣傳教育。加強環境信息公開,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監督權;加強環境教育,深入開展不同類型的全民環境教育試點工作;設立統一的宣傳主題,籌劃創意新、影響大、效果好的環境宣傳活動;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公眾參與機制,積極引導、規範環保志願者、環保民間組織有序開展環境宣傳教育、環境維權、參與環保行動;加強重要宣傳活動的統籌,樹立精品意識,打造宣教品牌,推出一批優秀的環境科學、環境教育、環境科普以及環境專題影視片等環境科學、文化、藝術精品。
《意見》要求,要切實加強環境宣傳教育隊伍與能力建設。要提高宣教業務水平,開闊宣傳教育的思路,加強宣教理論研究,把握宣傳教育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加強行政能力建設,通過強化宣教行政能力,帶動環境宣傳教育社會化發展;拓寬環境宣傳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渠道,擴大我國環境宣傳教育的影響。
《意見》指出,要切實加強對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目標責任制,制定績效評估標準和考核辦法,推進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軌道;建立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完善政府引導、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環境宣傳教育格局,共同推進環境宣傳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