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家發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十一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並已正式發佈。記者就此採訪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
問:最近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發佈了“十一五”資源綜合利用指導意見,請簡要介紹一下該指導意見的定位和作用?
答:《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提出,要把節約資源作為基本國策,發展循環經濟,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開展資源綜合利用,是落實節約資源基本國策,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發展循環經濟,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一項緊迫任務。
《指導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務院關於做好建設節約型社會近期重點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21號)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發〔2005〕22號)制定,在分析資源綜合利用現狀的基礎上,提出了2010年資源綜合利用發展目標、重點領域、重點工程和保障措施。《指導意見》是“十一五”期間我國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的指導性文件,也是引導投資及決策重大項目的依據。
問:我國資源綜合利用取得了哪些進展?
答:“九五”以來,在國家政策引導和扶持下,我國資源綜合利用規模不斷擴大、利用領域逐步拓寬、技術水平日益提高,産業化進程不斷加快,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對緩解資源約束和環境壓力,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一是資源綜合利用規模不斷擴大。2005年,我國礦産資源總回收率和共伴生礦産資源綜合利用率分別達到30%和35%左右;黑色金屬共伴生的30多種礦産中,有20多種得到了綜合利用;有色金屬共伴生礦産70%以上的成分得到了綜合利用;煤礦礦井瓦斯抽放利用率為33%。2005年資源綜合利用量為7.7億噸,利用率達到 56.1 %,與“九五”末相比增加了4.3個百分點。其中,粉煤灰、煤矸石綜合利用率分別達到65%,60%,分別增加7和17個百分點。2005年利用固體廢棄資源生産的新型墻體材料産量佔我國墻體材料總量的40%,比“九五”末提高了11個百分點。
2005年,我國回收利用廢鋼鐵6909萬噸,廢紙3500多萬噸,廢塑料1096萬噸,均比“九五”末增加一倍以上。全國已形成遍佈城鄉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及區域性廢金屬、廢塑料、廢紙等集散市場,我國鋼、有色金屬、紙漿等産品近三分之一左右的原料來自再生資源,已成為資源供給的重要渠道之一。50%以上的釩、22%以上的黃金、50%以上的鈀、鍗、鎵、銦、鍺等稀有金屬來自於綜合利用。利用林木三剩物生産人造板材已形成産業化。
二是資源綜合利用技術水平日益提高。我國資源綜合利用技術裝備水平不斷提高,産業化進程不斷加快。新型高效預處理技術和浮選藥劑的應用,促進了含金銀多金屬礦的綜合回收。爐渣回收和磁選深加工技術的應用,使轉爐鋼渣、電爐爐渣等得到了廣泛的綜合利用;利廢建材設備製造基本實現國産化,全煤矸石生産燒結磚技術裝備已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粉煤灰綜合利用向大摻量、高附加值方向發展;燃用煤矸石、煤泥等低熱值燃料發電的循環流化床鍋爐容量最大已達450噸/小時,不僅提高了廢物利用效率和發電效率,也有效地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利用廢動植物油生産生物柴油技術實現了産業化。
三是資源綜合利用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資源綜合利用成為許多企業調整結構、提高經濟效益、創造就業機會的重要途徑,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更是煤炭行業發展接續産業的重點。全國已涌現出一大批綜合利用産值和利潤佔企業的總産值、利潤過半的先進企業,實現了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的雙贏。2005年,水泥原料的20%,墻體材料的40%來自於工業固體廢物,合計利用固體廢物5億多噸,可減少佔用土地15萬畝,環境效益明顯。資源綜合利用也有效增加了人口就業,2005年,煤炭系統燃用煤矸石發電裝機已超過500萬千瓦,可安排礦區就業5萬人以上。
四是激勵和扶持政策日趨完善。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鼓勵資源綜合利用的政策,尤其是稅收減免優惠政策,極大地調動了企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的積極性。為貫徹落實國家資源綜合利用的優惠政策,引導和規範企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和加強稅收管理,開展了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管理工作,並結合技術進步修訂了《資源綜合利用目錄》,使國家在資源綜合利用的稅收、運行等方面的優惠政策真正發揮了引導和激勵的作用。為抑制毀田燒磚,國家徵收了墻體材料專項基金,推進以固體廢棄物為原料的新型墻體材料生産,同時出臺了對實心粘土磚生産的限制性政策,積極推動新型墻體材料的迅速發展,為資源綜合利用産品創造了更大的市場需求。
問:資源綜合利用發展面臨的形勢和潛力怎樣?
答: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發展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但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方式並沒有根本轉變,資源約束矛盾日益突出,環境壓力越來越大。資源、環境對經濟發展的制約已成為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最突出的問題。隨著人口增加和工業化、城市化進程加快,資源消費強度將進一步加大,必須加快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資源綜合利用水平差距較大。我國礦産資源總回收率和共伴生礦産資源綜合利用率分別為30%和35%左右,比國外先進水平低20個百分點。我國木材綜合利用率約60%,發達國家一般在80%以上。此外,我國大量的廢舊家電和電子産品,大量的廢有色金屬、廢紙、廢塑料、廢玻璃、廢舊木質材料等,還沒有得到有效的利用,既浪費了資源,又污染了環境。據測算,到2010年,通過礦産資源綜合利用和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每年可為國家提供的礦石産量為:煤炭2.5億噸;煤層氣32.5億立方米;石油700萬噸,其中利用低品位難利用儲量開發500萬噸,利用採殘礦100萬噸,利用非常規油頁巖和油砂資源生産石油100萬噸。我國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若提高1個百分點,每年可減少約1000萬噸廢棄物的排放;粉煤灰綜合利用率若能提高1個百分點,可以減少排放近200萬噸,並將使環境質量得到極大改善。
問:請問“十一五”期間我國資源綜合利用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是什麼?
答:資源綜合利用的指導思想為:認真貫徹落實節約資源基本國策,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因地制宜、鼓勵利用、重點突破、全面推廣”的方針,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為目標,以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為動力,以企業為實施主體,加強法制建設,完善政策措施,逐步建立政府大力推進、市場有效驅動、全社會積極參與的適合我國國情的資源綜合利用宏觀管理體系,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
《指導意見》提出:到2010年,我國礦産資源總回收率與共伴生礦産綜合利用率在2005年的基礎上各提高5個百分點,分別達到35%和4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60%,其中粉煤灰綜合利用率達到75%,煤矸石達到70%。主要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量提高到65%,再生銅、鋁、鉛佔産量的比重分別達35%、25%、30%。木材綜合利用率由目前60%左右提高到70%左右。
問:請問資源綜合利用的重點領域和重點工程有哪些?
答:資源綜合利用範圍廣、涉及面寬。《指導意見》根據資源綜合利用的特點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確定了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需要的大宗短缺資源、戰略性資源和貴重資源,以排放量大、存放量大、資源化潛力大的廢棄物的大宗利用和高效利用,以及構建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提高産業整體水平為重點,來確定資源綜合利用的重點發展領域。
為了發揮指導、示範作用,確保“十一五”發展目標的完成,在重點領域內,《指導意見》提出實施了共伴生礦産資源綜合開發利用工程、大宗固體廢物資源化利用工程、再生金屬加工産業化工程、廢舊家電廢舊輪胎等再生資源産業化工程、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示範工程、農業廢棄物和木材綜合利用工程等六大資源綜合利用重點工程。重點工程既是鼓勵社會投資、吸引外資和國家資金支持的導向標,又是國家制訂優惠政策支持的重點領域。
問:如何保證《指導意見》的實施?
答:要認真落實節約資源基本國策,把綜合利用資源,發展循環經濟貫徹到制定和實施發展戰略、發展規劃、産業政策、投資管理以及財政、稅收、金融和價格等相關政策中。一是加強制度建設,推進依法行政;二是加強規劃指導,實施重點工程;三是完善激勵政策,抓好政策落實;四是加強技術創新,推動技術進步;五是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民意識;六是加強組織協調,紮實推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