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筱萸、曹文莊等人的違法違紀案件發生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了“整頓機關作風、整改監管工作、重塑隊伍形象”的集中教育活動。各部門通過集中教育,學習文件,組織討論,聯絡實際,查找問題,分析原因,吸取教訓,以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精神,提出具體措施,邊整邊改。
改進藥品註冊管理,規範藥品研製和註冊秩序。以消除安全隱患為重點,加強藥品註冊現場核查工作,認真開展藥品批准文號的清理,啟動藥品再註冊工作,堅決淘汰一批長期不生産、不具備生産條件、質量沒有保證、安全隱患較大的品種。抓緊完成《藥品註冊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建立審批主體與監管主體相分離、監管權力與處罰權力相結合的機制,理順審批、監管和處罰三者的關係。實行藥品審評審批主審人員集體負責制,實施藥品審評、審批、檢驗、認證人員公示制,以及行政審批及執法責任追究制,加快信息化建設,建立藥品註冊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實現審批過程的電子化,大力推進陽光審批,接受社會監督。
改進藥品生産環節的監管,實現四個突破。一是將注射劑列為高風險産品進行重點監管,增加監督檢查的頻次,突出重點檢查的內容,與市場抽驗相結合,形成多方位監管的合力。二是對注射劑、生物製品、特殊藥品三類生産企業試行駐廠監督員制度。三是提高GMP飛行檢查的質量和效果。針對高風險産品生産中易産生質量問題的原輔料投料、工藝過程、藥品出廠檢驗等環節進行重點檢查。四是嚴厲打擊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不按藥品GMP規定進行生産、偷工減料、以次充好的企業,責令停産整頓,收回《藥品GMP證書》,並通過媒體予以曝光;對故意規避監管、弄虛作假、生産假劣藥品的,吊銷其《藥品生産許可證》,一次性淘汰出局。同時,對嚴重違法違規生産的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按照《藥品管理法》的規定,追究責任,並在相當一段時間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産、經營活動。
改進醫療器械監管,保證公眾用械安全。健全醫療器械監管法規制度體系,抓緊完成《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的修訂,加快制定《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生産企業質量管理規範》等法規。全面清理、修訂規範性文件與技術規範。以監督和制約行政審批權力為重點,健全醫療器械分級分類審批的監督機制,完善註冊工作程序,規範註冊審批行為,提高技術審評質量。堅決清理不屬於醫療器械管理及其他違規申報、違規審批的産品;堅決查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行為;加強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堅決淘汰存在安全隱患的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