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從2月開始在全省範圍內開展全面清理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其中4類項目將堅決予以撤銷,整個清理工作將在6月底以前基本完成。
清理的範圍主要包括:省級政府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舉辦的面向所屬系統、所屬基層、所屬企業的各種評比達標表彰活動,並規定4類項目必須予以撤銷,這4類項目是:不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不符合實際需要的項目;要求基層、企業、群眾出錢出物出工或以各種名目收費的項目;以開展活動為由違反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濫發錢物的項目;設區市級以下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原則上不再保留自行設置的評比達標表彰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