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十一五”時期稅務教育培訓工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印發〈2006-2010年全國幹部教育培訓規劃〉的通知》(中發〔2006〕21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十一五”時期稅收發展與改革的基本思路〉的通知》(國稅發〔2006〕43號)精神,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了《全國稅務系統“十一五”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全文另發),對“十一五”期間稅務幹部教育培訓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目標任務作了明確規定,對領導幹部隊伍培訓、基層一線隊伍培訓、業務骨幹培訓提出了具體要求。《規劃》強調要改革創新,提高教育培訓的質量和效益,要堅持理論聯絡實際、學以致用,提高培訓實效,並對加強教育培訓的基礎保障措施等作了全面規劃和部署。《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結合本地區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