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進全省和諧企業建設,促進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日前,雲南省國資委結合雲南實際,向各州市國資監管機構、各省屬企業、中央在滇有關企業提出了全面構建和諧企業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提出,構建和諧企業的主要目標是:到2010年,國有企業整體實力顯著增強。省屬企業國有資産總量達到2000億元以上,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率達到107%以上,國有資本向雲南優勢産業聚集,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結構和佈局更加合理,産業結構和産品結構不斷升級,企業管理和科技創新工作實現較大突破。法制建設更加完善,勞動關係和諧。經營者依法經營管理,職工合法權益得到充分保障和維護,分配關係進一步改善,企業職工和經營者的積極性得到充分發揮,職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100%;職工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參保率達到100%;離退休人員得到妥善安置;安全生産和事故死亡率嚴格控制在國家規定的範圍之內。重點骨幹企業萬元工業增加值綜合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5%。到2020年,國有經濟在全省經濟中的主導地位得到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控制力、影響力和帶動力進一步增強。企業領導班子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不斷增強,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戰鬥堡壘作用進一步發揮,企業文化建設不斷加強,擁有一支具有開拓創新精神的經營管理者隊伍和“四有”職工隊伍,形成企業發展、分配公平、文化先進、幹群關係融洽、勞動關係和諧、職工隊伍穩定的良好氛圍。
指導意見強調,構建和諧企業工作要與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四好”領導班子建設、經營業績等結合起來考核,各企業要根據中央《決定》、省委《實施意見》和本《意見》,結合企業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認真組織實施,加強監督檢查,把構建和諧企業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李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