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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通知要求做好清明節期間群眾祭奠相關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22日   來源:民政部網站

    近日,民政部下發《民政部關於做好清明節期間群眾祭奠活動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清明節是我國人民緬懷先人、悼念逝者的傳統節日,是群眾開展祭奠活動的高峰時期。因此,做好清明節期間群眾祭奠活動的相關工作,加強殯葬管理,宣傳殯葬改革成果,引導群眾進行文明祭祀活動,對在全社會樹立科學文明新風,革除喪葬陋習,凈化社會環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強調,要強化責任,安全有序開展祭奠活動。各地民政部門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採取措施,把“安全第一”作為清明節群眾祭奠活動的重中之重,切實抓好落實。特別是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火、交通疏導等安全工作。清明節前,要對公墓、殯儀館、骨灰存放設施等場所的安全防火制度落實情況逐一進行檢查;對消防器具配備、電器安全使用、易燃物品存放、安全疏散通道設置等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清明節期間,要加強對公墓、殯儀館及周邊地區的重點巡查,突出抓好掃墓防火工作;要採取必要措施,控制祭奠活動人群的聚集規模,必要時可配置臨時活動場所,協同有關部門及時疏導交通流量和人群流向,避免發生人流擁擠現象,杜絕一切安全事故。要做好應對清明節期間群眾安全工作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制定事故應急救援措施;發現危害公共安全的隱患,發生重特大事故,要按程序及時處置,儘快報告當地政府,並抄報上級民政部門,防止漏報和遲報。

    《通知》要求,要倡導新風,推動形式多樣的文明祭祀活動。各地民政部門要大力弘揚先進殯葬文化,積極推動文明祭祀活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文明健康的祭奠需求。殯葬服務機構要為群眾祭祀活動提供方便週到熱情的服務,嚴格執行工作規範和辦事程序,防止發生任何責任事故。要在清明節群眾集中進行祭祀活動的過程中,引導群眾破除喪葬陋習,倡導文明的祭祀方式;推廣“家庭追思會”、“網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法;要引導和鼓勵群眾採取骨灰撒散、骨灰深埋和其他不佔或少佔土地的方式處理骨灰;要防止傳銷骨灰存放格位以及借機將已經平掉的墳頭重新堆起等干擾殯葬改革現象的發生;積極引導群眾自覺破除封建迷信、陳規陋習和低級、粗俗的不良祭祀方式,樹立喪葬文明祭祀新風。

    《通知》指出,要創新方式,做好清明節期間的殯葬改革宣傳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清明節時機,因地制宜地開展殯葬改革宣傳活動,力爭在清明節期間把宣傳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要創新宣傳方式,採取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要針對當地殯葬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問題,有針對性地宣傳國家關於殯葬管理的法規、政策;宣傳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破除喪葬陳規陋習,創建文明祭祀新風尚的典型經驗、先進事例;宣傳殯葬改革對節約土地、保護生態環境、減輕群眾負擔以及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重大意義。通過開展宣傳工作,提高群眾對殯葬改革的認識和理解,並引導群眾自覺抵制和防範殯葬服務市場中出現的違規經營行為,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念,規範殯葬行為。

    《通知》要求,要自律誠信,為群眾提供滿意的服務。清明節祭祀活動集中,是對殯葬服務單位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的檢驗,也是樹立殯葬行業為民服務形象的良好機遇。各地要加強對殯葬服務單位的管理和監督,堅決糾正群眾不滿意的亂收費、亂漲價、收紅包等不正之風,樹立殯葬行業和殯葬職工的良好形象。殯葬職工要明確任務,堅守崗位,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各個環節正常運轉,為群眾的文明祭祀活動提供優質服務。各地可以視條件增設便民服務項目和網點,開通服務監督、舉報電話,安排專人負責受理群眾意見和建議,紮實做好殯葬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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