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公文流轉效率,簡化電信資費備案流程,信息産業部經商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調整資費文件備案形式:
自2007年4月1日起,信息産業部將在信息産業部網站【電信資費】欄目的【備案信息】專欄中對電信企業集團公司報送的電信資費文件進行備案,不再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通信管理局發資費備案通知,相應地也不再向各地發改委、物價局和電信企業集團公司抄送備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