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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全面清理現行政府規章清理工作10月底前完成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3月30日   來源:廣西日報

    為切實解決廣西法律規範之間的矛盾和衝突,維護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以更好地適應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開展行政法規規章清理工作的通知》,自治區政府決定對廣西現行規章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包括自治區政府和南寧市政府制定的現行規章。

    清理的內容有:一是規章主要內容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所代替的,要明令廢止。二是規章適用期已過或者調整對象已消失,實際上已經失效的,要宣佈失效。三是規章個別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四是在規章清理中發現政府規章與部門規章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的,要將處理建議送自治區法制辦報國務院法制辦研究處理。

    清理工作要在2007年10月底以前完成。自治區法制辦將在2007年9月底以前完成審核工作,並匯總清理結果,擬定《現行有效規章目錄》,報自治區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佈。 (盧建寧 費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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