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國保監會主席吳定富率會機關有關部門就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問題進行調研。在調研中,吳定富指出,當前我國保險業面臨著有利的發展形勢,形勢的發展對保險監管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把引領發展、防範風險的落腳點放到進一步研究、加強和改善償付能力監管上,要轉變觀念、統一思想、完善制度、健全體制、提高償付能力監管的有效性。
吳定富指出,償付能力監管是防範風險、加強監管的核心。研究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建設非常重要,特別是在對綜合風險進行監控的形勢下,不能就償付能力論償付能力。償付能力內涵豐富,公司的産品研發和內部管理會影響償付能力,公司的組織結構、經營管理、內控制度等會因為出現了問題而危及償付能力,投融資對償付能力影響就更加明顯了,投資效益好一點,償付能力就好一些。抓住了償付能力監管,就等於抓住了監管的“牛鼻子”。
吳定富指出,要建立健全償付能力監管的體制和機制,就要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償付能力監管的體系問題。要在保險監管部門和保險公司之間建立有效的監管體系,使償付能力監管從監管機關貫穿到公司內部。要摸清各公司償付能力真實情況,做到心中有數。要圍繞償付能力監管的體系和機制問題進行研究,抓基礎、建制度並嚴格執行。要勇於創新,把償付能力監管作為一個動態的過程,既要注重結果性的指標,更要分析、把握好形成這個結果的過程性因素。要抓住能夠制約公司不健康行為的關鍵,逐步走上一個比較科學的路子。
吳定富強調,今年償付能力監管要努力邁出實質性步伐。要以償付能力狀況為統領和切入點,就治理結構、股權結構、産品開發、資金運用、經營效益、市場行為等問題,對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和風險進行綜合評價,研究制定相應的監管措施。
中國保監會副主席魏迎寧、主席助理袁力、陳文輝等隨同調研。
中國保監會自發佈《保險公司償付能力額度及監管指標管理規定》以來,償付能力監管邁出了實質性的步伐。通過借鑒國際保險監管經驗和結合中國保險業發展實際,已經初步建立了包括公司內部風險管理制度、償付能力報告制度、財務分析和檢查制度、監管干預制度和破産救濟制度在內的償付能力監管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