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筆者從珠海市政府與拱北海關聯合舉辦的政策宣講會上了解到,海關總署此前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4月8日正式實施,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將享受“保稅區+出口加工區進出口稅收政策+專用口岸”三重特殊政策,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中為全國首例,這標誌著依據國務院批復,這一全國唯一具有三重“特殊身份”的工業區優惠政策即將落地生根。
三重優惠政策疊加
筆者從會上了解到,今年3月8日,海關總署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管理辦法》,並於4月8日起正式實施。珠澳跨境工業區珠海園區可以享受“保稅區+出口加工區進出口稅收政策+專用口岸”三重特殊政策。
根據辦法,園區內企業相對園區外企業海關報關更自由靈活,對於區內企業跨關區配送貨物或異地企業跨關區到珠海園區提取貨物的,《辦法》允許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可以靈活選擇向園區海關申報,也可以直接向異地企業主管海關申報。
貨物入園可享受出口退稅
根據《辦法》,珠海園區內企業將享受較優惠的稅收政策,海關將為企業創造一個近乎無稅的環境。國內貨物進入園區即視為出口,便可立即享受出口退稅(供園內生活辦公貨物除外);出區貨物按照實際狀態徵稅,且在園區內加工産品不徵收增值稅;邊角料、廢品、包裝物料、殘次品按照出區實際狀態徵稅,優於區外殘次品按照對應料件徵稅;對在跨境珠海園區內自用的進境設備、辦公用品享受減免稅政策;以一般貿易方式經珠海園區進入區外的貨物,如果能獲得香港、澳門簽證部門簽發的CEPA優惠原産地證書,可享受零關稅待遇等。
加工貿易享受優惠政策
與區外相比,跨境工業區園區內開展加工貿易將享受海關五大優惠措施。其中包括,實行電子賬冊管理,無須辦理紙質加工貿易登記手冊;不實行銀行保證金臺賬制度;可以開展燕窩、鯊魚體、西洋參、鹿茸等區外禁止以加工貿易方式開展的業務;開展加工貿易不受國家和關區單耗標準限制,企業如實申報,海關據實核銷;對於消耗性物料,無論是否完全物化到出口成品中,均可享受保稅待遇。 據拱北海關介紹,2003年12月5日,國務院批准設立珠澳跨境工業區。2006年12月8日,園區正式封關運作。珠澳跨境工業區分為珠、澳兩個園區,分別由珠海市政府、澳門特區政府管理。兩園區之間由一條水道作為隔離,開設專門口岸通道連接。珠海園區正式運作近4個月來,目前已有26家企業落戶,其中14家外商投資企業在海關註冊登記,珠海園區總投資額超過1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