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獲悉,海口近期將開展城市道路兩側自行車停放點規範管理工作,自行車停放點的設置單位要按程序到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申報許可手續,未經審批的私人看管點將予以取締。
從2005年到目前為止,海口市城管局已經相繼在南海大道、龍華路、海秀東路、海府路、龍昆路等路段規劃了商家的摩托車、自行車停放“指示牌”,規範了摩托車和自行車在道路兩旁的停放。但是城管部門日前調查發現,海口自行車停放“黑點”很多,好多商家或個人沒有辦證就開起了自行車停放點並收起費來。
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正規的自行車停放點必須有城管和物價部門發的許可證,如果沒有上述證件,都屬於不正規的停放點。同時,在正規停車點放車,也只能在規定的範圍內停放,在規定範圍外停放自行車也被視為違法行為。
從即日起,城管執法部門將根據有關規定,對不按規定停放自行車的車輛進行處罰,一般罰款為每輛每次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