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從交管部門了解到,北京市的交通違法駕駛員和車輛“黑名單庫”將於6月底基本建成,超速、闖紅燈等10類交通違法行為都將被納入。
此前,媒體曾報道過,“黑名單庫”已經收錄醉酒駕車和交通事故逃逸的機動車駕駛員信息,以及違法超標單位、發生交通死亡責任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的專業運輸單位、社會單位等。根據“黑名單庫”工作賬單,注意到,以下8類交通違法行為也將陸續被納入“黑名單庫”:沒達到醉酒標準的酒後駕車;發生致人死亡或重傷交通事故;被吊銷或暫扣機動車駕駛證或撤銷駕駛許可;累計記分滿12分;超速;一年內發生超員載客;一年內曾闖紅燈;未辦理機動車報廢登記手續。
此外,同一輛車短時間內發生多次交通事故、有“碰瓷”嫌疑的車輛,有多筆未處理非現場違法記錄的車輛,“問題”校車,專業運輸單位逾期未檢、超報廢年限的車輛也將被記入“黑名單”。對於有“碰瓷”嫌疑的車輛,交管部門將及時通報公安分局。多筆未處理非現場違法記錄的車輛,交管部門將及時予以告知。
交管部門解釋,以上違法行為被納入“黑名單庫”重點監控,主要是因這類違法多出於“主觀故意”。其中,酒後駕車即使沒達到“醉酒”標準,但只要上了“黑名單庫”,駕駛員在一年內將被禁止駕駛校車,並且至少在今後3個記分週期內,都無法申請增駕大型客車、牽引車和中型客車等準駕車型。
因滿12分、超速、闖紅燈和超員載客而被納入“黑名單庫”的駕駛員,在規定時間內也不得駕駛校車和專業運輸車輛。其中,“在本記分週期和申請前最近連續三個記分週期內”曾有過超速50%以上違法的,不得申請增駕大型客車、牽引車、中型客車準駕車型。
交管部門表示,預計6月底,“黑名單庫”的各項標準制度將會制定完成。屆時,完善的“黑名單庫”將為北京的交通管理提供更為便捷的查詢功能以及處理依據保障。部分“黑名單”還將通過媒體公佈,以促使駕駛員遵章守法,保障道路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