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制定並公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簡稱《船員條例》),標誌著我國船員管理的第一部法規的誕生,是我國船員發展史上的一件大事。日前,記者就《船員條例》出臺的意義及如何貫徹落實等話題採訪了交通部海事局常務副局長劉功臣。
劉功臣表示,今年年內,交通部將制定出臺一系列配套規章,落實監管職責,同時還將對船員考試政策進行調整。
促進我國航運業的健康發展
我國是航運大國也是船員大國,航運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船員條例》的出臺對我國船員管理和航運發展有何意義呢?劉功臣説,船員是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環境的最終執行者,對水上人命、財産的安全和防止船舶污染環境負有很大的責任。《船員條例》的頒布對加強船員管理,提高船員素質,維護船員的合法權益,保障水上安全和促進航運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據介紹,《船員條例》在總結我國船員管理經驗的基礎上,借鑒國際通行做法,設立了船員註冊制度,特別是規定了船員在船服務的職責要求,強調了船長在管理和指揮船舶的職責。
船員教育培訓是提高船員素質的關鍵環節。《船員條例》規定了船員教育培訓業務機構的條件和申請許可的程序,這有利於進一步提高培訓質量,提高船員素質。《船員條例》對保護船員的合法權益也有了明確規定,體現了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理念。
針對目前船員服務業混亂導致船員合法權益難以保障、船員用人單位屢屢受損的情況,《船員條例》規定船員服務機構的設立屬於海事行政許可,並要求船員服務機構向社會公佈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這將有利於規範船員服務行業。
劉功臣表示,《船員條例》的施行有利於加強和規範船員管理,提高船員素質,滿足船舶新技術、新的通航環境等對高素質船員的需要;有利於建立完善海員權益保障機制,維護船員的合法權益,使船員職業真正成為體面勞動,保持海員隊伍的穩定和發展;有利於規範船員服務機構管理,徹底消除“黑仲介”對船員有序流動的影響,最終形成規範有序的船員市場,以促進我國航運業的健康發展。
制定配套規章 落實監管職責
據劉功臣介紹,根據《船員條例》的要求和解決目前突出問題的需要,年內交通部將出臺《船員註冊管理規定》、《船員服務機構管理規定》和《引航員註冊、考試發證管理規定》。交通部海事局將開始著手對船員培訓機構、船員服務機構規範管理,實施行政許可,同時清理以往的船員管理文件,使其符合《船員條例》要求。
根據《船員條例》要求,海事管理機構還將建立健全船員管理的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船員註冊、任職資格、履行職責、船員培訓機構的資質管理和培訓質量管理,監督檢查船員服務機構誠實守信、船員用人單位保護船員合法權益等情況。
劉功臣強調,船員發展工作既有船員教育和培訓、考試、評估和發證方面的工作,也有船員權益保護方面的工作,涉及到國家多個部門。交通部海事局將努力協調有關部門,儘快推出《船員用工合同(範本)》,明確各類勞動保險保障措施,規範包括海員勞務外派機構在內的船員服務機構管理,推動出臺航海教育的扶持政策。
調整考試政策 改革管理模式
據了解,目前,全國海事只有5個終端統考考場,僅供500人參加考試。而且院校學生要通過評估後才允許參加船員考試,使學生要在畢業前完成評估後參加理論考試,多科擠在一起考,學生壓力大,學校教學與船員考試衝突。交通部海事局計劃將航海院校計算機室技術驗收作為船員終端考場,增加終端考試規模,方便院校學生和船員。
劉功臣透露,在船員考試政策上,交通部海事局將在四方面進行調整,一是針對當前船員結構不甚合理、操作級船員緊缺的現狀,適當延長操作級船員升任管理級船員的任職年限,使管理級、操作級和支持級船員數量形成合理的金字塔形。二是正確處理學歷與船員素質的關係,打通工作經驗豐富、實操技能強、學歷不高的普通船員升任高級船員的渠道,建立船員長期從事船員職業的可持續發展機制。三是強化對船員的職業技能培養,提高實操能力,制定頒布《船員適任能力評估規範》,加強對船員實際操作能力的考核,並在船舶安全檢查中增加對船員實操性檢查內容,切實提高船員技術素質。四是建立海事、船舶、船公司船員適任考評機制。
同時,交通部海事局還將構建信息化管理平臺,提高船員行業服務水平;並將充分利用船員管理信息資源,組織社會資源,構建船員服務公共信息平臺,服務船員培訓、考試、發證、證後管理,同時建立船員、船員用人單位、船員服務機構信譽制度,規範船員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