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查辦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力度,深入推進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遼寧省檢察機關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部署,決定從現在開始到年底,集中開展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工作。這是記者5月11日從全省檢察機關開展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了解到的。
省檢察院提出,查辦城鎮建設領域商業賄賂犯罪案件工作的重點是:在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重點查辦城市交通、園林綠化、照明、通信、供水、供電、供氣、供暖等市政建設項目中的案件;在土地出讓方面,重點查辦城鎮建設用地審批、拆遷改造和土地徵用、土地評估、土地招拍挂或協議轉讓、土地出讓金徵收和減免、土地整理開發等環節的案件;在工程建設方面,重點查辦立項審批、規劃設計、工程招投標、設備材料採購、工程監理和質量驗收、預算追加和資金結算等環節的案件;在房地産開發方面,除涉及土地出讓、工程建設的重點環節外,還應重點查辦房地産開發用地性質變更、項目規劃審批和變更、水電氣配套、有關稅費徵收減免、銀行信貸、商品房預售許可與産權辦理、物業管理等環節的案件。
省檢察院強調,要圍繞上述重點方面和環節,突出查辦涉案金額大、涉案範圍廣、涉案人員職務高、涉案人員多的商業賄賂犯罪大案要案和窩案串案;黨政領導幹部及土地、建設、規劃、市政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收受賄賂,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案件;嚴重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社會反映強烈的案件;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的嚴重行賄案件;在公共權益、公共項目、公共資金管理和重點建設項目等專項資金管理運行中,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貪污、挪用、私分專項資金的案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造成專項資金重大損失的案件,以及人民群眾反響強烈的發生在專項資金管理、使用中其他犯罪案件。
記者從會議上了解到,去年以來全省檢察機關查辦的商業賄賂犯罪案件中,78件發生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領域,佔商業賄賂案件發案總數的24.8%。(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