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規範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醫療救援活動,海南省衛生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出現Ⅲ級以上(含Ⅲ級)突發公共事件時,醫療機構應于接警後15分鐘內將詳細情況上報省指揮中心,同時向當地市縣衛生局通報。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導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情況,應急醫療衛生救援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通知要求,出現Ⅳ級突發公共事件時,醫療機構按預案自行接處警,並在1小時內將詳細情況(含時間、地點、傷亡人數、採取的措施、已投入的醫療資源等必要情況)上報省公共衛生緊急救援指揮中心。
省指揮中心將根據事件級別啟動《海南省衛生廳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通知相關上級領導和部門。收治傷員的醫療機構要每日向省公共衛生緊急救援指揮中心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傷病員情況、醫療救治進展等,重要情況隨時報告。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有關情況。並按照有關規定,做好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信息發佈工作。
對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不及時上報或者隱瞞不報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 張蘇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