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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提醒警惕房屋租賃銷售市場合同詐騙犯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15日   來源:公安部網站

(資料圖片)

    據各地公安機關反映,近期,房屋租賃、銷售市場合同詐騙等犯罪呈多發態勢,案件呈現出涉案金額大、受害人數多、涉及地區廣等特點,嚴重危害了人民群眾的財産安全及社會穩定。公安機關在加大對此類犯罪打擊力度的同時,提醒廣大人民群眾提高警惕、謹防上當。

    主要犯罪手段:

    (一)房屋租售仲介實施的詐騙

    1、採用欺騙手段截留客戶資金,將其非法佔有或用於投資、轉貸等風險項目。房屋仲介公司要求買房者將購房保證金、首付款、購房款等存入仲介公司指定賬戶,由他們“代為保管”,利用辦理購房手續的時間差,從事投資、轉貸等風險項目,獲取中短期收益。這種“拆東墻補西墻”的運作方式一旦出現問題,最終會導致資金鏈斷裂造成損失。如2006年天津市公安機關偵辦的一起合同詐騙案中,某房屋仲介公司非法佔有使用客戶資金近1.45億元,涉及群眾1486人。

    2、仲介公司指使公司員工及他人假扮購房人,與賣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支付少量定金或部分房款後,將房屋過戶至虛假購房人名下,最後將騙取的房屋轉賣或抵押從中非法獲利。浙江省公安機關偵辦的某房地産經紀公司合同詐騙案中,犯罪嫌疑人以此方法共騙得房屋54套,價值4600余萬元。

    3、利用為購房人代辦銀行貸款之機將房産抵押給銀行,然後冒用購房人的身份證件,將銀行發放的貸款佔為己有。2004年上海市某房地産仲介公司以此方法連續作案十余起,非法佔有應屬於買方的銀行貸款700余萬元。

    4、公佈虛假房屋租賃、銷售信息,與客戶簽訂租房、購房合同,騙取客戶仲介費及定金。

    (二)房地産開發商或個人在預售、出售房屋時,隱瞞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實,採取一房多賣的方式騙取他人購房款。青海省公安機關辦理的一起合同詐騙案中,某公司以此方法騙取80余名購房者房款共600余萬元。

    (三)虛構商鋪等房産投資項目,以承諾高額返租收益為誘餌,誘騙投資者進行投資騙取投資款。如2004年12月,浙江某房地産經紀公司虛構在邊境建立商品批發市場的投資項目,騙取300余名投資者的投資款共計4000余萬元。

    (四)以能夠幫助購買回遷房、單位房等低價房為名,虛構房源,詐騙他人購房款。如2006年北京市公安局偵辦的一起合同詐騙案中,犯罪嫌疑人以能夠幫助購買回遷房為名詐騙他人購房款200余萬元。

    (五)通過偽造房産證、身份證等手段,假冒房主身份,與他人簽訂房屋租賃、買賣合同,詐騙他人租金、購房款。如2006年北京市公安機關偵辦的一起詐騙案中,嫌疑人連續作案30余次,騙取他人房屋租金共計150余萬元。

    (六)隱瞞門面房即將拆遷的事實,虛假發佈“門面房轉讓”的信息,將門面房轉租給他人,騙取租金。湖北省公安機關辦理了多起以門面房轉讓為名進行詐騙的系列案件。

    警方提示:

    為避免上當受騙,群眾在從事房屋租賃、銷售交易時,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1、審查房地産開發商及仲介公司的資質。開發商須具備“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從事房地産諮詢、評估、經紀服務的仲介公司也須具備相應的資格認證。

    2、審查房屋産權的真實性。簽訂購房合同前可到房地産登記機構進行查詢,核實房産證的真偽、賣房人與登記人是否一致、房屋是否辦理抵押登記等情況,以免購買無産權或産權有爭議的房屋。不要因貪圖便宜落入“真房假證”的詐騙陷阱。

    3、警惕以超高利潤引誘人們從事房地産項目投資的虛假廣告。面對各種媒體的此類廣告宣傳,要做到謹慎識別,理性判斷。投資前應向有關部門進行核實,包括項目的真實性、項目開發的具體內容、與廣告宣傳是否一致等,切莫為追求高額回報盲目投資。

    4、謹防交易合同中的“霸王條款”。人們對仲介公司普遍存在依賴心理,對他們事先擬好的合同很少提出異議,往往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合同條款,提防其中的免責條款陷阱,以防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

    目前,公安機關正在針對房屋銷售租賃市場合同詐騙犯罪進行重點打擊。歡迎廣大群眾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舉報此類犯罪線索。 

不規範的仲介房屋出租廣告(資料圖片)

建設部發出警示:警惕房款被仲介挪用

    1月22日,建設部、央行聯合發佈《關於加強房地産經紀管理規範交易結算資金賬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規定房地産仲介必須通過銀行專用賬戶結算交易資金,以保障買賣雙方資金安全。業界普遍認為,該強制性政策將推動房地産經紀行業的洗牌。

北京市16家違規房地産企業被查處

    北京市16家房地産企業因無證售房、發佈虛假信息等違規行為被北京市建設委員會查處。記者從北京市建委獲悉,從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對北京市房地産交易秩序開展了新一輪的專項治理整頓。這次整頓中重點對房地産開發企業無證售房、發佈虛假信息以及房地産經紀機構未辦理備案從事房地産經紀業務、違規從事房地産租賃代理業務等擾亂市場秩序和違反交易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專項檢查。

社科院:部分大城市二手房"租售比"過國際警戒線

    中國社會科學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中心日前發佈的《2007房地産藍皮書:中國房地産發展報告NO.4》顯示,2006年我國部分大城市二手房的“租售比”已超過國際警戒線,房價虛高傾向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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