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實施信用分類監管取得明顯成效的基礎上,全國工商機關即將對商品交易市場實行信用分類監管,重點是農資和農村食品市場。5月11日,國家工商總局在京召開部分省市工商局農資與農村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專題研討會,總局副局長劉凡出席會議並講話。他強調,各級工商機關要認真學習領會周伯華局長提出的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四個統一”,全面落實“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的各項工作,將信用分類監管引入市場規範管理特別是農資市場、農産品市場管理,努力解決好農資和農産品流通問題,營造規範有序的農村市場環境。
劉凡指出,“四個統一”是在近年來總局重要機制創新的基礎上,對工商工作的指導原則和核心任務的高度總結和提煉,高屋建瓴,言簡意賅,清楚地指明了我們的中心工作就是“監管”。“四個統一”是一個有機的思想體系,有著非常豐富的內涵。在一定程度上,我們可以將“四個統一”概括為“監管”、“服務”、“隊伍”六個字。這其中,監管是核心,要立足本職,不斷提高監管水平;服務是大局,要通過加強監管來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隊伍是基礎,要進一步抓好隊伍建設,提高隊伍素質,樹立工商良好的形象。“四個統一”是周伯華局長對全系統提出的要求,集中反映了總局黨組結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實際、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和為構建和諧社會服務的總體思路。希望各級工商機關認真學習領會,並落實到理論探討和實際工作中去。
劉凡強調,當前要全面推進“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的各項工作,努力營造規範有序的農村市場環境。各級工商機關要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領導的指示精神,把加強農村食品市場監管作為整頓規範市場秩序工作的重中之重,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切實保護農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要突出重點地區、重點市場和重點品種,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市場專項整治,規範農村食品經營秩序;嚴把農村食品市場主體準入關;集中開展季節性、節日食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嚴厲打擊各種違法行為;對食品質量全程監管,健全完善對不合格食品實施行政強制退市和經營者主動退市相結合的管理機制;擴大12315網絡和“一會兩站”的覆蓋面,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社會監督體系建設;積極探索農村食品經營主體誠信體系建設,實施經營主體分類監管。各地工商機關要按照“四個統一”的要求,開拓思路,不斷創新,通過積極引入行之有效的新的監管方式、方法,強化“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年”各項工作的落實。
劉凡指出,今年要全面推進“紅盾護農、經紀活農、合同幫農、商標富農、權益保農、政策惠農、市場助農”七項機制創新,進一步提升工商機關推進新農村建設的能力和水平。他指出,“三農”工作的核心是千方百計促進農民增收,關鍵在於抓好“兩個流通”:一是農業生産資料從城市流向農村;二是農産品從農村流向城市。工商部門負責流通領域市場監管和執法,如何通過解決好農資和農産品“兩個流通”的問題,達到“在農業生産上讓政府放心、在農民增收上讓群眾滿意”的目的,是我們要認真研究的課題。要站在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的高度,服從於新農村建設的大局,立足工商抓流通、跳出工商促流通,把工商工作放到市場經濟的大環境、市場流通的大循環、現代農業的大生産和農民與市場的大對接中,創新思路、創新管理、創新機制,建立一套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兩個流通”管理體制,全面提高服務“三農”工作的水平和效能,促進農業增産和農民增收。
劉凡指出,在市場規範管理工作中引入信用分類監管,是全面提高工作效能的必然選擇。他説,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經過幾年來的實踐,已經取得了明顯成效。總結各地的成功經驗,加強信用監管的好處一是實現從執法監管向信用監管的戰略轉移,探索治本之策;二是加大違法成本,提高監管效率;三是行業自律組織發揮了積極作用;四是強化政府主導,聯合各部門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他指出,市場特別是商品交易市場作為各類主體聚集的領域,其中既有主辦者,又有經營者;經營者當中既有企業,又有個體工商戶,因此必須對市場進行分類指導,實施分類監管。從市場的特殊性出發,要形成市場主辦者自管、市場經營者自律、市場執法者監管“三位一體”的格局,全面加強市場誠信建設。要探索將信用分類監管引入市場規範管理特別是農資市場、農産品市場管理的可行性,加大違法者的成本。要強調行政指導的作用,通過加強指導和規範,科學、高效地引導市場主體加強自律,推動市場環境實現根本性的好轉,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此次專題研討會為期一天。總局市場規範管理司有關負責人和來自北京、河北、河南、山東、江蘇、廣東、浙江、四川、湖北等九個省市工商局分管市場監管工作的副局長、市場處長,圍繞進一步貫徹“四個統一”工作要求,農資與農産品流通,進一步推進農村食品市場整頓工作等進行了經驗交流和探討研究。與會代表還對《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指導意見》(草案)進行了充分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