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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出臺意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幹部隊伍建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5月26日   來源:湖南日報

    近日,湖南省委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村幹部隊伍建設的意見》。《意見》指出,按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重視基層,加強基層,進一步關心村幹部的成長,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村幹部隊伍,事關全局,至關重要,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認識加強村幹部隊伍建設的重要性,堅持不懈地做好這項工作。

    《意見》明確了加強和改進村幹部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並提出通過5年努力,村幹部隊伍建設實現以下目標:一是村幹部隊伍的結構進一步改善。力爭每村有1名30歲左右的幹部,形成合理的年齡梯次結構;全省村黨組織書記和村民委員會主任中,30歲左右的人數應有所增加;每村至少有1名女幹部。村幹部後備力量按1:1的比例配備。村幹部科技文化素質進一步提高,45歲以下的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應具備中專(高中)以上學歷,逐步實現每村有1名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幹部。二是村幹部隊伍的能力進一步增強,具備執行政策、加快發展、服務群眾、依法辦事、解決自身問題等方面的能力。三是村幹部隊伍的管理進一步規範。逐步形成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充滿活力的村幹部選任、教育、管理和服務機制。四是村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提高。建立健全村幹部的基本補貼與獎勵相結合的待遇保障制度,逐步形成村幹部補貼正常合理的增長機制,營造真正重視、真情關懷、真心愛護村幹部的良好氛圍。

    在優化村幹部隊伍結構方面,《意見》指出,一要堅持德才兼備、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把那些靠得住、有文化、有本事、群眾公認、能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致富的優秀人才選進村領導班子,特別是要選準配強村黨組織書記。二要改革和創新村幹部選拔任用制度。繼續堅持和完善“兩推一選”産生村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及村民委員會換屆中推行的“四提倡一注重”選舉村幹部的做法。注重從致富能手、回鄉知識青年、復員退伍軍人、務工經商人員中選拔村幹部。鼓勵鄉鎮幹部按程序到村擔任村黨組織書記和村民委員會主任。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村工作。對本地一時沒有合適村幹部人選的村,可從縣、鄉選派幹部按程序擔任村幹部,也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三要切實加強村級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四要注重組織形式創新,探索村黨組織、村民委員會和村經濟組織領導班子“三位一體”、主要負責人由一人兼任、領導班子成員交叉任職的形式。

    在提高村幹部隊伍整體素質方面,《意見》指出,要加大對村幹部政策理論、法律法規和實用技術的培訓力度,構建省、市州、縣市區、鄉鎮四級培訓體系,加強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基地建設,充分發揮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的作用。加大培訓資金投入力度。

    《意見》指出,要完善制度,進一步規範對村幹部的管理。建立村幹部備案管理制度,認真落實村務公開、民主議事制度,積極推行農村基層黨務公開,建立和完善村幹部目標管理制度,健全村幹部年終考評制度,落實經濟責任審計制度。

    《意見》還就建立健全激勵保障機制,切實解決村幹部待遇提出了要求。一是完善村幹部誤工報酬保障制度,從2007年起,對村幹部給予每人每月不少於200元的誤工基本補貼,由縣市區按村規模大小,每村核定3-5名村幹部職數,將補貼落實到人。二是建立離任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生活困難補助制度,對連續任職10年以上或累計任職15年以上,正常卸職、離任且現年齡在60周歲以上,家庭人均純收入、生活水平低於當地村民平均水平的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按每人每月不少於30元的標準給予生活困難補助,由縣市區、鄉鎮核定補助對象,直接發放到人。三是探索從優秀村幹部中選拔公務員的具體辦法和途徑。四是切實抓好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五是建立健全定期表彰村幹部制度。

    《意見》強調,要加強對村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和健全村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協調機制,健全省、市州、縣市區黨委基層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配強工作力量,加強村幹部隊伍建設的組織和協調。努力為村幹部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嚴格控制和規範各種檢查、評比、達標活動,大力精減會議和文件,切實減輕村幹部負擔,積極宣傳農村基層幹部敬業愛崗、甘於奉獻的優良品質,樹立村幹部的良好形象,努力形成重視、關注、支持農村工作的輿論氛圍,營造關心、尊重、支持、愛護村幹部的社會環境。 (記者 蒙志軍 實習生 鄢振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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