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交通部黨組書記、部長李盛霖主持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北京交通管理幹部學院政法系主任張柱庭教授應邀為中心組成員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李盛霖要求交通部機關和全行業要深入學習貫徹《物權法》,牢固樹立物權理念,結合交通實際切實做好《物權法》的貫徹實施工作,發揮《物權法》的規範、指導和保障作用,促進交通又好又快發展。
張柱庭聯絡交通行業實際,講解了《物權法》的基本原則、適用範圍、《物權法》的主要制度和對交通行業的影響等。針對《物權法》的實施對交通行業産生的影響,他建議交通部門從《物權法》的角度研究調整交通法規、行業管理、資産管理等工作思路,對交通行業涉及《物權法》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理清《物權法》與交通法律法規的關係。
李盛霖強調,要充分認識《物權法》對交通工作的重大意義。一是《物權法》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交通的重要指導和保障。《物權法》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全面、準確地體現了社會主義的基本經濟制度,平等保護了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産,更加重視了對農民權益的維護,在反映人民群眾共同利益的同時統籌兼顧了不同群體的特殊利益。交通部提出的“三個服務”與《物權法》的立法精神是高度一致的,要通過學習實施《物權法》,進一步提高“三個服務”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物權法》是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交通的重要基礎。《物權法》對物權的保護涉及對行政權力的規範,防止行政權力對管理相對人財産權的不法侵害。《物權法》的出臺為法治交通的建設提供了更加豐富的內涵和更加堅實的基礎,依法立交、依法治交和依法興交最基本的要求之一就是尊重管理相對人的財産權。要深刻領會《物權法》的立法精神,正確認識和處理交通行政管理和保障公民權利的關係,提高運用法律手段促進行業改革發展、管理社會事務的水平。
李盛霖就交通部門學習、貫徹、實施《物權法》提出要求:
一是繼續深化對《物權法》的學習和理解,牢固樹立物權觀念。行政機關在行使公權力過程中,要充分樹立物權觀念和意識,注重和保護私人財産權,合法、合理行政,把行政管理職權嚴格限制在法律、法規規定的範圍內;要尊重管理相對人的物權;在堅持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的基礎上,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障其財産權的明確歸屬,為調動非公有制資本參與交通發展積極性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是在制定政策的工作層面上切實貫徹好《物權法》。交通部涉及立法和政策制定層面的工作,需要準確理解和全面貫徹《物權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則和基本制度。當前要貫徹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進一步落實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為各种經濟成分的市場主體營造開放、公平、競爭、有序的交通建設和運輸市場的政策環境。
三是結合貫徹《物權法》的要求,統籌考慮當前開展的法規清理工作。國務院對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法規、規章的清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交通部正在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要求和部署開展清理工作。清理工作要統籌考慮交通法規與《物權法》的一致性,及時廢止或修改不一致的內容。
四是要按照《物權法》的有關要求依法開展交通建設工作。《物權法》對建設用地的規定將逐步得到落實,這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高速公路建設將産生直接的影響,這就要求交通部門既要合理、節約使用土地,又要嚴格依照《物權法》規定依法用地、開展徵地拆遷補償工作,走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的交通發展之路。
交通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翁孟勇,部黨組成員、駐部紀檢組組長楊利民和中心組其他成員參加了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