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1日起,新疆將對現行公路養路費標準進行調整,由現行的每月每噸160元提高到200元。這是記者從自治區交通廳17日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獲悉的。
這一決定的出臺是新疆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在燃油稅正式實施前切實加強和規範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新疆養路費徵收標準偏低的具體實際,在自治區交通廳、財政廳和發改委進行充分論證後,由自治區人民政府作出決定。
公路養路費調整後,將統一按費額方式徵收,標準由現行的每月每噸160元提高到200元。城市客運出租汽車、旅遊客運車仍按現有固定費額計徵,此次不作調整;拖拉機、機動三輪車、摩托車養路費,按自治區人民政府對農村公路養護體制改革的有關決定辦理,不在此次調整範圍。除此之外,其他所有車輛都將按新徵費標準執行。標準調整後,新增加的收入全部用於公路養護和建設。
對於實行年初一次性繳清全年規費享受優惠的車輛,優惠政策執行到年底;對簽訂繳費合同,實行按月、按季、按半年繳費的車輛,從7月1日起先調整新標準後再執行;新標準執行後,車主如不能及時在車籍所在地繳費,可在全疆異地就近徵稽單位補繳,補繳差額不按漏費車輛對待,不收滯納金,不予處罰;欠費車輛以2007年7月1日為界,7月1日以前形成的欠費部分,依照原標準補徵,7月1日以後形成的欠費部分,按照新標準補徵。
自治區交通規費徵收稽查局局長張銘山説,養路費是公路養護和建設的主要資金來源。近年來,隨著新疆公路等級逐漸提高,里程不斷增加,加之養護標準和養護材料價格的提高,使公路養路費成本逐年增加,因此,現有養路費標準遠不能滿足公路養護和建設的需要。新疆現行的養路費徵收標準是1994年制定的,目前在全國位居倒數第三,僅次於西藏和內蒙古。
據了解,此次公路養路費調整後,新疆貨運車輛平均運價也將作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