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加強災區價格監管和調控,保持市場價格基本穩定。
通知指出,最近一段時期,我國部分地區先後遭遇了較為嚴重的地震、乾旱、洪澇等自然災害,給群眾生活和經濟建設造成了不利影響。
通知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價格監管調控,為穩定災區群眾生活,促進災區重建提供寬鬆的價格環境。一是加強價格監測。災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食品、藥品等群眾生活必需品,以及災後重建必需的建材等重要物資的價格監測,實行一日一報。對重要商品價格變動及時預警預報,提出對策建議。二是強化價格管理。受災初期,要重點加強糧油、蔬菜、肉禽蛋、食鹽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的監管,防止價格大幅上漲。災情過後,要重點加強防汛抗旱物資、交通運輸、藥品、防疫物品、種子、化肥、農藥、磚瓦、砂石、水泥等價格的監管,促進抗災救災、災後防疫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開展。三是保障市場供應。要採取措施組織好災情發生後的市場消費品供應工作,切實做到糧、油、肉、蛋等食品不斷檔、不脫銷。必要時適時動用價格調節基金補貼生産、採購重要商品,防止價格波動影響群眾基本生活。四是加大執法力度。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力度,適時開展市場價格巡查,積極防範和嚴厲打擊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價格欺詐等擾亂正常價格秩序的行為和各種亂漲價、亂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對典型案件予以公開曝光。充分發揮12358價格舉報電話的作用,完善快速反應機制,及時受理群眾投訴舉報,依法從快從嚴處理。五是完善應急預案。發生災情的地區,要認真總結應對突發災害導致價格異常波動的經驗教訓,進一步改進價格工作,提高應急能力。沒有發生災情的地區也要未雨綢繆,完善應急預案,確保應對及時,措施得力,努力把價格波動控制在合理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