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內個別地方出現不法商販販銷病死豬肉的違法行為,對食品生産加工和消費者的安全帶來隱患。總局要求各地質監部門,一定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和總局關於做好豬肉等産品執法監管工作的各項部署,切實履行好食品生産加工環節安全監管職責,做好肉製品生産加工企業執法打假工作。要加強對豬肉等肉製品生産加工企業的原料執法檢查,不得使用非經屠宰死亡的畜禽肉及非食用性原料,進口原料必須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的合格證明材料,杜絕病死豬肉、注水肉和疫病禽肉進入食品生産加工企業。對發現有使用病死豬肉、注水豬肉和疫病禽肉等原料生産加工肉製品的,要依法嚴厲查處,堅決召回和沒收一切以病死豬肉、注水豬肉和疫病禽肉為原料生産銷售的肉類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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