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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堅持“民辦 民管 民受益”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6月25日   來源:江西日報

    在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進程中,江西採取“引導不參與、鼓勵不包辦、扶持不干擾”的舉措,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推動該組織蓬勃發展。截至目前,江西比較規範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已達3017家;擁有社(會)員51.5萬人,其中農民成員44.9萬人,農民成員人均年純收入達到5724元,帶動農戶88.7萬戶;合作組織擁有資産9.1億元,年銷售收入24.5億元。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建立在農戶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原則上發展起來的。在內部管理上普遍實行一人一票制,堅持“民辦、民管、民受益”原則,不搞行政干預。在經營方針上,堅持農戶與合作經濟組織共同發展的宗旨,幫助會員解決一家一戶難做到、難做好的事情,有針對性地開展服務。目前,全省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主要有五種模式:能人或專業大戶牽頭興辦;依託農産品加工流通企業牽頭興辦促使江西形成了10多個優質農産品基地;依託農業技術服務組織,與農民聯合創辦;農村經濟組織或村委會根據本地産業情況牽頭興辦;農産品加工企業聯合起來組建的行業協會。這些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出現,極大地促進了農業新科技的推廣應用,完善了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優化了農業資源市場配置,促進了農業産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提高了農民的市場主體地位,維護了農民的經濟利益;完善了農業産業化經營鏈,促進了龍頭企業發展和農民增收。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壯大,推動了農業結構調整。各地合作社將企業與農戶的利益連接在一起,形成了“公司+合作社(協會)+農戶”的新模式,建立起了合作經濟組織與社員之間經濟核算關係的緊密型組織,形成了“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農民通過聯合,由過去分散的自然人組成法人,以法人身份參與市場競爭,大大提高了農民的市場主體地位。(宋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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