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來,按照中央有關要求,重慶全面清理了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目前,全市共清理黨政機關辦公樓和培訓中心項目230個,其中26個項目不符合國家規定。
此次清理的對像是:市級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 (不包括學校、醫院、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的辦公用房和培訓中心,區縣機關、鄉鎮機關的辦公用房和培訓中心;2005年1月1日以後開工建設的項目、正在建設的項目和已審批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
從清理結果看,重慶黨政機關辦公樓和培訓中心總體上管理規範,但也不同程度存在盲目攀比的現象,一些單位和職能部門沒有認真按規定履行立項審批程序,或未經批准擅自增加建設內容、擴大規模、提高標準等。
對此,市紀委、市監察局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從國務院辦公廳通報的違規修建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典型案件中認真吸取教訓,樹立黨政機關的廉政形象;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繼續做好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建設項目的清理善後工作,該停下來的要立即停下來,該糾正的要及時糾正,一經發現有新的不合規項目,要認真查處,決不姑息遷就。
通知特別強調,對於本部門、本地區已建成的辦公用房項目,在滿足辦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照國家規定標準盡可能多安排入駐單位和人員;對於現有辦公用房條件尚可、建設資金又不落實的單位,一律不得新建辦公用房;對於辦公用房沒有達到國家規定標準下限且辦公條件確實困難的機關,應首先考慮從現有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存量中調劑解決。
通知還要求,凡確需新建、改擴建或購買辦公用房的,在落實資金來源的前提下,要嚴格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報批。同時,要積極推行建設管理代理制,有效控制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項目擅自超規模、超標準、超投資行為的發生。此外,各地各部門每年都要對新開工建設的黨政機關辦公樓等樓堂館所進行專項清理和檢查,對違反紀律規定的予以查處,並視情節輕重追究相關部門和領導的責任。(記者 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