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辦公廳發出通知,繼續停止中國防衛科技學院(籌)2007年各類學歷教育招生。
通知指出,2006年教育部先後印發《教育部關於中國防衛科技學院(籌)違規辦學行為的處理通知》(教發函〔2006〕131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請中國遠東國際貿易總公司督促中國防衛科技學院(籌)進一步整改有關意見的函》(教發廳函〔2006〕53號),決定停止中國防衛科技學院(籌)招生一年,進行整頓。但是,停招一年來,中國防衛科技學院(籌)整改不力,繼續違規招生、辦學;管理不善,部分在校學生再次引發不穩定事件;學校建設工作停滯不前,缺乏基本辦學條件。鋻於以上情況,經研究決定,2007年繼續停止中國防衛科技學院(籌)招生。中國防衛科技學院(籌)不得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招收普通及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學生,集中力量做好學院管理整頓工作。
通知指出,停止該校招生是為了促進學校及其主管部門加強管理,改善條件,健康發展,不影響現有在校學生。通知要求學校主管部門切實加強對該校的監督和管理,維護現有在校學生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並嚴格控制該校不得進行任何招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