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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通報06年中央預算執行和審計問題整改情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7月18日   來源:審計署網站

    受國務院委託,6月27日,審計署李金華審計長向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作了《關於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針對報告中反映出的審計查出問題,有關部門積極整改,已取得初步成效。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7年6月底,各部門、各單位和有關地方通過上繳財政、歸還原資金渠道、調整會計賬目等,已糾正問題金額358.7億元;根據審計意見和建議,已制定、完善各項規章制度249項;審計署向公安部、監察部移送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28件,兩部門高度重視,認真查處。總的看,整改工作有三個特點:

    一是許多部門領導高度重視。如交通部黨組2006年11月以來針對收費公路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先後十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是堅持邊審邊改。據不完全統計,僅在審計進行中的2006年12月至2007年4月期間,各有關部門及時採取措施整改審計查出的各類問題金額就達177億元。

    三是許多部門和單位在整改中,注重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的長效機制。安全監管總局等5個部門認真分析問題産生的原因,提出24條有針對性的整改意見。三峽總公司根據審計意見和建議,已制訂、完善17項管理制度和措施,進一步強化了工程建設管理。

    一、對財政部具體組織中央預算執行審計中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審計工作報告中反映的問題共8個,財政部已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1.關於以前年度安排未用和結余的項目資金174.22億元長期挂賬的問題。財政部將在2007年結合中央財政超收安排提出清理意見,並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

    2.關於年度預算執行中追加部門預算816.5億元,且有96.85億元資金未細化的問題。財政部將進一步細化項目預算管理,要求在部門年初編制項目預算和執行中調整項目預算時加強項目預算的細化工作。

    3.關於在部門預算外安排人民銀行和財政部國債發行業務經費4500萬元的問題。財政部將根據幾年來國債發行業務經費使用情況,商人民銀行適當調低國債發行費提取比例,並進一步明確開支範圍,嚴格支出管理。

    4.關於應繳未繳預算收入45.36億元的問題。財政部將儘快把這部分資金上繳財政。

    5.關於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138.8億元未納入預算的問題。財政部將儘快把彩票公益金納入預算管理。

    6.關於中央財政統借統還外債借款7.37億元安排的項目支出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還貸準備金年末餘額493.13億元未進入預算的問題。財政部爭取在3年內按照最新的政府預算收支科目的規定,將上述兩部分資金納入預算。

    7.關於下崗職工微利項目貸款貼息資金實際執行2.85億元,僅佔項目資金總額5.2%的問題。財政部將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縮短審核環節,簡化撥付手續,建立與完善小額擔保貸款擔保基金的風險補償機制和小額擔保貸款風險共擔機制。

    8.關於批准6戶金融保險企業用工效挂鉤辦法核定的職工工資作為企業所得稅納稅扣除額的問題。財政部正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企業所得稅實施條例,擬對企業實際發生的合理工資性支出,允許其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據實扣除。

    二、對中央轉移支付資金審計調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審計工作報告中反映的問題共3個。針對這些問題,財政部將對現有轉移支付制度進行必要的清理整合。一是嚴格控制新增項目。二是根據實際情況,將現有專項轉移支付項目分類處理。三是加快資金撥付進度。

    三、對發展改革委組織分配中央政府投資審計中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審計工作報告中反映了3項問題,其中包括一些具體問題,大部分具體問題已糾正,其餘的正在積極研究、整改之中。

    1.關於在批復宜昌至萬州鐵路項目建設調整方案中增加概算總投資58.7億元的問題。發展改革委已按審計意見,于2007年4月24日將該項目概算等審批情況向國務院作了報告。

    2.關於繼續向未批復可行性研究報告的4個項目下達投資計劃7.5億元的問題。發展改革委現已批復了這4個項目的可研報告;關於向尚未批復初步設計的3個項目下達投資計劃2.05億元的問題,發展改革委已明確提出今後將進一步加強項目前期工作和制度建設,規範投資下達程序。

    3.關於未報經國務院批准自行將4家國家石油儲備基地公司總投資調增28.5%的問題。發展改革委已就項目概算變更情況向國務院提交報告;關於不利於實行公司化管理的問題,發展改革委提出將研究、論證改進石油儲備基地的管理方式及辦法。

    四、對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審計的56個中央部門及其434個二級預算單位,對審計查出的問題大部分已經或正在進行整改,對少數問題,由於情況複雜,正在研究具體整改措施。截至2007年6月底,各部門已糾正問題金額108.75億元,佔應糾正問題總額468.8億元的23.2%。

    1.關於環保總局、煙草局、民航總局3個部門多報多領財政資金8489.2萬元的問題。煙草局作出決定,今後一切資金項目的安排都要經過有關職能部門審核把關後,提交局長辦公會、預算管理委員會和投資委員會審查;民航總局要求所屬單位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報,確保預算的準確性;國家環保總局對重復申報全國土壤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與評價項目的問題,已提出了採取核減經費預算、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等措施的整改方案。

    2.關於南水北調辦、海關總署等33個部門擠佔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8.59億元的問題。其中25個部門已糾正問題金額7.01億元,佔應糾正問題總額的81.6%。對其他問題,擬採取將尚未撥付的資金歸還原渠道等措施加以糾正。

    各部門高度重視審計查出問題的落實整改情況,及時採取有力措施及時予以落實整改:

    ----停止尚未撥付完畢的資金並準備歸還原資金渠道;

    ----成立調查組擬對歷史遺留且涉及面廣的問題予以徹底清理;

    ----由於有些被挪用資金主要用於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公用經費和人員經費,有關部門正與主管部門協商,抓緊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

    ----南水北調辦正在編制《項目支出預算編制工作規程》,以規範項目申報、批復和執行程序;

    ----海關總署表示今後將嚴格預算約束,不再發生在基本支出中安排項目支出等問題。

    3.關於供銷總社、新聞出版總署等15個部門截留、少報和轉移資金3.94億元的問題。其中12個部門已糾正問題金額1.65億元,佔應糾正問題總額的41.96%。對其他問題,擬通過進一步核查、與有關部門溝通、辦理報批手續或督促分支機構整改等途徑予以糾正。

    4.關於衛生部、國家信息中心等12個部門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的問題。其中5個部門通過上繳中央財政和補辦手續等途徑,糾正問題金額3195.54萬元,佔應糾正問題總額1.85億元的17.26%。對其他問題,有關部門正在研究解決辦法。

    5.關於煙草局、教育部等19個部門預算不細化、不完整和批復不及時的問題。其中11個部門已糾正問題金額87.06億元,佔應糾正問題總額190.03億元的45.8%。

    ----煙草局已採取措施加大對申請預算資金安排項目的前期調查、了解和審核工作,建立安排項目的檔案備查制度,對項目安排的政策依據、審查情況、最終安排意見以及相關資料分類歸檔管理。同時,加強項目庫建設,確保所安排的預算資金項目合理、合規,切實保障最大限度地發揮預算資金的支出效益;

    ----教育部正在落實整改預算不夠細化的問題,該部與財政部就此問題進行了多次協商,今年的項目預算,預計可于7月份完成細化工作並將資金撥付到項目單位。

    6.對部門所屬單位審計中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鐵道部、廣電總局等6個部門所屬的9個單位套取財政資金1404.54萬元的問題。其中3個部門所屬的5個單位已經糾正問題金額741.7萬元,佔應糾正問題總額的52.8%,其中,部門本級收回資金380萬元;3個部門所屬的4個單位擬退還、收回虛報所得資金,正在辦理上繳中央財政的手續。

    ----鐵道部擬在2008年度部門預算編制工作中採取措施重點規範財政補貼申請。

    (2)關於發展改革委、文化部等25個部門所屬的92個單位挪用財政資金和其他專項資金27.54億元的問題。其中15個部門所屬的51個單位已糾正問題金額2.29億元,佔應糾正問題總額的8.32%。對其他問題,有關單位正在按照審計決定的要求抓緊處理中。

    ----採取的主要措施有:已停止撥付資金;準備歸還原渠道;正在商有關主管部門從制度上予以徹底解決問題;已成立調查組對問題進行進一步深入調查,並研究解決問題辦法;

    ----發展改革委已就有關問題專門請示國務院,目前正會同財政部進行研究,將在7月底報告國務院;

    ----文化部已與財政部進行了溝通,正積極籌集資金歸還被挪用的資金。

    (3)關於電監會、勞動保障部等23個部門所屬的33個單位轉移資金5.91億元的問題。其中18個部門所屬的23個單位糾正問題金額4.14億元,佔應糾正問題總額的69.85%。對其他問題,有關單位正在糾正中。

    ----電監會正在督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全面整改,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已將有關資金納入財務統一核算,並將2006年決算報表上報電監會,同時相繼撤銷了有關銀行賬戶。

    (4)關於中科院、水利部等13個部門所屬的50個單位對外投資管理不嚴,轉制不規範,少計國有資産和權益22.84億元的問題。其中4個部門所屬的4個單位已糾正問題金額579.45萬元,佔應糾正問題總額的0.24%;9個部門所屬的46個單位,對有關資産處置和轉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金額22.78億元,正在採取措施進行糾正和整改中。

    ----中科院已向財政部專題彙報,有關問題正在協商解決過程中。同時,該院已發佈試行《中國科學院經營性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與之配套的《中國科學院投資企業國有産權變動管理暫行辦法》、《中國科學院經營性國有資産收益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國科學院投資企業違規經營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等四個規章制度,對中科院佔用的經營性國有資産管理、營運和收益收繳使用等行為進行了規範;

    ----涉及3個部門所屬4個單位出借資金、對外投資造成國有資産損失或潛在損失的問題,這3個部門已成立了資産專項清算小組或指定專人進行資産催收、確認股權等工作。

    (5)關於農業部、國資委等11個部門所屬的16個單位違規收費或未嚴格執行非稅收入管理規定的問題。其中4個部門所屬的4個單位已糾正問題金額1.29億元,佔應糾正問題金額2.49億元的51.79%。對其他問題,正在糾正中。

    (6)關於民航總局、信息産業部等4個部門所屬的5個單位未經批准和超標準、超概算建設辦公樓、培訓中心的問題。信息産業部領導召開專題會議,立即糾正違規行為。並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通信管理局局房自查和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國各省通信管理局認真學習和貫徹國家有關規定,對已有局房和在建局房進一步進行全面徹底的自查和整改。截至2007年6月底,信息産業部所屬2單位已落實整改。民航總局正在對其所屬單位財務工作進行清理和整頓;其他3個單位也正在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糾正和整改。

    7.對中央部門25個項目效益審計調查中發現的問題。有關部門正在從完善制度、加強管理等方面認真進行整改。

    此外,關於對25個中央部門2006年度決算(草案)審計查出的問題。各部門按照審簽意見書的要求,已糾正問題金額6.46億元,佔應糾正問題總額22.67億元的28.5%。其他問題正在採取措施糾正中。

    五、對中央部門所屬單位審計調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審計調查中發現的問題,涉及深化行政管理體制與政府機構改革、完善部門所屬單位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等深層次問題,已引起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高度重視。溫家寶總理作出重要批示,責成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整改措施,華建敏國務委員專門召開會議聽取審計署的彙報,要求有關部門對審計調查所反映的問題進行認真研究整改。

    六、對財政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社會保險基金審計查出的問題。有關地方政府及其部門高度重視,北京、天津、河北等19個省(區、市)政府積極整改。截至2007年6月底,審計決定要求處理和糾正的問題已有98.5%得到落實,其中已經收回或調賬糾正違規問題金額77.57億元,已經做出承諾分期落實審計決定的金額9.09億元。對河南省新密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金637萬元存入兩家城市社後面臨損失的問題,該市依法清收城市信用社貸款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將此項資金全部匯入市財政局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對寧夏自治區石嘴山市醫保中心主任和財務科長將某企業3190萬元醫療保險費轉移到其親戚、朋友名下的問題,移送司法機關後,已有8人被依法逮捕,2176萬元涉案財産已被查封、扣押和凍結,該案已進入起訴階段。對貴州省銅仁地區社保局原負責人挪用破産企業醫療保險參保資金1350萬元違規委託證券公司理財的問題,目前還款計劃已落實,有關涉案人員已被判刑。對建行貴州省分行與工行貴州省分行截留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6422.64萬元的問題,貴州省社會保障局已將該資金及利息共6604.78萬元全部收繳入賬。

    2.關於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資金審計查出的虛報冒領、挪用滯留等1.3億元的問題。各地已糾正違規問題金額6437萬元,佔審計查出違法違規問題總額的47.6%。其中雲南、黑龍江、內蒙古、河南和山西等省(區)的違規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國家林業局針對審計查出的問題,提出開展天保工程實施情況大檢查等7項措施,現正在落實中。

    3.關於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審計和三峽庫區移民資金審計查出的問題。三峽總公司和有關參建單位正在積極整改,已糾正樞紐工程建設中違法違規問題金額1.39億元,並制定、完善三峽工程招投標、監理等17項管理制度;三峽辦成立了整改工作檢查指導組,加強督促整改,移民資金違規問題大部分已得到糾正。

    4.關於收費公路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交通部專題召開全國規範收費公路管理工作座談會,對整改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目前已向國務院提交了4份整改情況報告,並已出臺3項法規和制度,還將制定8項規章制度。為了抓好整改工作,該部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對特權車和人情車的集中清理,已廢止公路通行各類“免費卡”、“減繳證”等24萬張,糾正各類違規減免通行費約900萬車次。湖北省省長羅清泉主持召開省政府專題會議,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逐一研究整改方案。重慶、江蘇、北京、上海等15個省、市政府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及時組織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5個省、市補辦了10多萬畝公路建設用地的徵用手續,12個省、市已經和將要撤銷公路收費站點100多個,9個省、市正在積極追繳被截留挪用的車輛通行費,並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8個省、市正在研究核定有關公路的收費期限,6個省、市已廢止《通行費超收分成管理辦法》等文件。

    七、對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中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1.關於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和招商銀行審計查出的問題。這三家銀行高度重視,積極落實審計決定,對163名責任人進行了處理處罰。中國銀行自2006年第三季度起,在全系統構建業務、法律、稽核等內部控制機制,深入開展案件專項治理工作。交通銀行制定了加強內部控制的各類指導意見、管理辦法和操作手冊等31件,加大了對風險高發環節的監督力度,還專門組織開展了全行範圍的票據業務專項檢查。招商銀行自2006年4月以來,修訂、制定了41項制度文件,下發了《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對財務收支存在的問題作了逐筆逐項的梳理和整改,正在全行開展為期半年的“合規守法”教育活動。

    2.關於8戶中央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查出的問題。除兩戶中央企業因審計結論仍處於執行期限,正在積極整改外,其餘6戶企業對多計利潤36.8億元、少計利潤23.8億元、賬外賬資金16億元的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對因決策失誤造成損失和潛在損失49.57億元、國有資産流失13億元的問題,已採取措施挽回12億元;修訂完善各項管理制度145項。

    3.關於5戶中央企業效益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這5戶企業非常重視,制定了具體整改措施。

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
研究部署對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
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
審議並原則通過《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草案)》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4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對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討論並原則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修訂草案)》,審議並原則通過《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草案)》。

    會議聽取了審計署關於2006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發現問題初步整改情況的彙報,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部、民航總局、三峽辦等就本部門及所屬單位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情況作了檢查和彙報。  >>>>詳細

李金華表示希望自己離任前看到"審計機關被審計"

    李金華説,廉政建設是審計事業的生命線。近年來,審計機關狠抓以“八不準”審計紀律為核心的廉政建設,嚴格執行中央各項廉政規定,制定並實施了一系列制度,如審前承諾制、審後回訪制、審計組廉政監督員制度和年終評比一票否決制等。許多地方建立了審計機關“一把手”離任審計制度,審計署已對38名司局級審計幹部進行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全國已有18個省級審計機關實行了審計外勤費用自理,切斷了與被審計單位的經濟聯絡,保證了審計質量。

李金華:要始終把廉政建設作為審計工作的生命線

    李金華在回顧近年來審計機關廉政建設工作時説,廉政建設保證了審計工作的獨立性,保證了審計質量,贏得了社會讚譽。

    近年來,各級審計機關嚴格執行各項廉政規定,制定實施了審前承諾、審後回訪、聘任監督員、年終評比等制度。今年5月,審計署駐濟南特派辦在被審計單位中聘任了14名文明審計監督員,對審計人員是否依法審計、是否遵守審計紀律進行監督。山東省審計廳對重點審計項目全部進行廉政回訪,並將回訪結果進行內部通報,促進了審計紀律的落實。

審計署:三峽工程因管理不嚴增加建設成本近5億元

    審計署29日發佈2007年第4號審計結果公告,公佈了三峽水利樞紐工程審計結果。審計發現,三峽工程因結算管理和合同管理不夠嚴格增加建設成本4.88億元。

    三峽工程是治理和開發長江的關鍵性骨幹工程。對於這一工程的建設,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投入大量資金。截至2005年底,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累計籌集建設資金1220.31億元,累計完成動態投資642億元、靜態投資425.85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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