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前,北京市所有娛樂場所都必須雇傭有合法資質的保安,沒有《保安服務資質證書》不得上崗。而且,今後各娛樂場所每隔三個月、最長半年將全面換防一次保安。這是記者從市公安局治安總隊獲悉的。
治安總隊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全市82.7%的娛樂場所已配備了正規保安。今後娛樂場所保安每隔三個月將換防一次,從一處調到另一處,防止保安受到打擊報復。如果經營者認為該保安工作盡責,可申請延長換防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半年。
娛樂場所保安必須履行四項職責,即守護、巡邏、先期處理、報告。為防止其從事其他服務性質的工作,聘用合同中寫明“保安有權拒絕客人提出的倒酒、買煙等需求”。娛樂場所工作全程不得有任何接觸金錢的收費行為。依據《保安員管理規定》,公共場所保安允許配備橡膠警棍等保護性裝備。一旦娛樂場所內發生打架、鬥毆等事件,保安員可以不經過場所經營者直接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另外,保安將接受市保安服務總公司與轄區民警的雙重監管。據悉,市保安服務總公司已成立督察隊,就保安的履職情況進行暗訪。如其未發揮應有作用,轄區民警將建議換人。 (記者 袁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