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建立了移民扶貧異地開發工作新機制,規定從明年開始,對移民扶貧異地開發項目實行申報制和獎優罰劣激勵機制。
實行移民扶貧項目申報制後,省上不再預先下達移民扶貧資金規模,由各市、縣(區)于每年8月底前,向省扶貧辦申報下年度移民扶貧項目,省上根據資金投入情況,下達項目計劃。移民扶貧異地開發工作堅持瞄準貧困原則,搬遷對象必須是年人均純收入在865元以下的貧困戶,但優先安排年人均純收入在625元以下的絕對貧困人口。移民安置後,戶籍實行屬地管理,子女上學、群眾就醫和其他公益事業,與遷入地群眾享受同等村民待遇。
為了有效推動移民扶貧異地開發工作,省上每年對實施移民扶貧的項目縣(區)進行驗收,實行獎優罰劣的激勵機制。驗收穫優秀等次的,增加下一年度項目資金規模;驗收不合格的,通報批評,限期整改,並暫停下一年度移民扶貧項目;違反政策規定、群眾反映問題較多、社會影響較大的,經核查問題屬實者,視情況扣減下年度移民項目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