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湖南省政府出臺的《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城鎮廉租住房建設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獲悉,湖南將認真組織編制廉租住房建設中長期規劃,2009年底前,基本解決城鎮最低收入家庭中人均住房建築面積8平方米以下困難戶的住房需求。《通知》明確,各級各部門在實施廉租住房保障時,要根據保障對象的住房困難程度,對特別困難的低保家庭給予優先照顧和重點傾斜。
記者同時獲悉,每年土地出讓凈收益的10%將用於廉租住房建設。
三種方式保障廉租住房
《通知》規定,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採取實物配租、發放住房租賃補貼、租金核減等方式。實物配租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直接提供住房,並按廉租住房租金標準收取租金;租賃補貼,指政府向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發放補貼,由其到市場上租賃住房;租金核減,指産權單位按照政府規定,在一定時期內對現已承租公有住房的符合城鎮廉租住房保障條件的家庭給予租金減免。各地以新建、改建和收購等方式籌集廉租住房進行實物配租保障的戶數,應佔廉租住房保障總戶數的40%以上。
湖南省建設廳房地産處副處長宋路明解釋,廉租住房租金原則上由房屋維修費和管理費兩項構成,並與保障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租金標準實行政府定價。廉租住房單位面積租賃住房補貼標準,按照當地住宅市場平均租金與廉租住房租金標準的差額確定。據悉,廉租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
廉租房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
《通知》指出,廉租住房建設要嚴控,最大套型建築面積應控制在50平方米以內,並與租賃住房補貼面積和保障對象家庭結構相適應。
政府將多渠道加大廉租住房房源籌集力度:政府出資新建,政府收購符合廉租住房標準的住房,收購面向社會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小區(主要為其配建的總建築面積在10%以上的廉租住房),收購改建破産關停企業廠房,還有各單位新建的廉租住房和騰空的符合廉租住房標準的公有住房,以及社會捐贈的符合廉租住房標準的住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