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河北省環保局發佈關於“切實做好河北省造紙行業環保專項督查工作”的緊急通知,堅決取締關閉造紙落後生産能力和設備,限期治理不達標排放的造紙企業,停産整治沒有污染治理設施的造紙企業,建立和完善對造紙企業環境管理的長效機制,確保“十一五”減排任務的完成。
通知強調,要加大造紙行業專項整治的執法力度和責任追究力度。一是要堅決取締關閉落後生産能力。對於我省規定提前至2007年10月30日前應淘汰的年産3.4萬噸以下草漿生産裝置等,要及時報請當地政府對有關企業依法下達取締關閉通知,並告知有關部門對其斷水斷電,依法登出或吊銷其生産許可證、營業執照。企業要拆除和就地銷毀生産設備,消除污染轉移隱患,做到徹底淘汰。二是依法堅決停産整治沒有鹼回收裝置的紙漿生産線或嚴重超標排污的造紙企業。停産期間要停供生産用水用電,停産整治結束後仍達不到環保要求的,要報請政府一律取締關閉。三是堅決限期治理不能穩定達標或超總量排污的造紙企業。治理期間要做到限産、限排,對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要堅決實行停産整治措施。
各級環保部門要積極配合監察機關對監察對象拒不執行關閉決定的、對拒不執行停産整治決定的、對拒不執行建設項目停建決定的追究企業法人責任,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對沒有按期徹底取締淘汰落後生産能力的、沒有下達取締關閉通知的、沒有吊銷或登出生産許可證、營業執照的、沒有斷水斷電的,追究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記者郭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