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7-19日,國家郵政局郵政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在內蒙召開會議,對“快遞服務標準”(送審稿)進行了審查。來自中國郵政集團公司、中外運空運、中鐵快運、民航快遞、廣東順豐、上海圓通、上海盛彤、北京宅急送、信息産業部電信研究院、北京郵電大學、中國物流與採購聯合會、中國國際貨運代理協會等單位的25名委員參加了會議。因工作原因不能到會的部分委員也在事先提出了函審意見。
國家郵政局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秘書長達瓦主持了會議。王渝次主任委員參加了會議並講話。他説,國家郵政局制定“快遞服務標準”是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快發展服務業,抓緊制定郵政等服務標準要求的具體體現。通過制定“快遞服務標準”、開展統計規劃等工作,為包括快遞在內的整個郵政業健康有序規範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王渝次主任委員在講話中還對如何開好這次會議,提出了指導性意見和要求。然後,委員們在聽取了中國標準化研究院,關於標準主要內容修改情況的説明後,按照標準審定的工作程序,對送審稿進行了逐條審議。
經過審議,審查委員會認為,“快遞服務標準”的制定有利於提高快遞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有利於引導快遞服務組織進入良性競爭,有利於促進快遞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有利於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該標準的制定填補了我國快遞服務行業標準的空白。同時,標準的制定過程完全遵循標準化工作程序,符合“公開透明、協商一致和廣泛參與”的標準化工作原則;標準的內容完整齊全,符合快遞發展的實際情況,對快遞服務組織具有指導作用;標準的編寫格式滿足國家標準的有關要求;標準的審查結果真實有效,符合法定程序。因此,審查委員會同意“快遞服務標準”通過審定,建議儘快形成標準報批稿,作為推薦性行業標準上報國家郵政局審批發佈。
本次審查的“快遞服務標準”(送審稿),根據社會公開徵集意見的情況,在內容和編寫格式上做了較大修改。具體內容有:快遞服務組織從業人員的最低數量調整為15人;服務時限的表述從“工作日”改為“小時”;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刪除了最低服務費用的具體數額,只規定了服務費用的設置原則;賠償標準在編寫格式上也做了相應的改動,主要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審查會上,各位委員本著“科學合理、適度超前”的原則,積極建言獻策,對標準送審稿需要補充和完善的內容,提出了很多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最後,達瓦秘書長對會議進行了總結。他指出,“快遞服務標準”的出臺,是郵政業發展進程中的一件大事,具有里程碑意義。各位委員表現出來的求同存異、共謀發展、群策群力的工作態度,值得發揚光大。會後,國家郵政局將組織項目組根據委員們提出的意見對標準進行修改完善,並按照會議的要求儘快完成報批稿,經國家郵政局審批後,發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