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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總局就建立健全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提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4日   來源:工商總局網站

    為全面了解當前豬肉市場有關情況,加強豬肉市場監管,切實維護豬肉市場秩序,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的工作部署,全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集中開展了豬肉市場有關情況調查工作。認真總結豬肉市場監管方式、方法,在市場監管中努力做到監管與發展、與服務、與維權、與執法相統一的要求,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具體體現。為進一步加強市場監管工作,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建立健全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健全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的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依法監管與誠信自律相結合、專項整治與日常監管相結合、事前預防與事後查處相結合、制度建設與監管方式創新相結合,形成以“依法監管、制度健全、責任到人、安全規範”為主要內容的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確保人民群眾豬肉消費安全放心。

    工作目標:通過緊緊抓住市場準入、誠信自律、綜合整治、應急處理和責任追究五大機制建設,儘快建立健全以教育為基礎、以制度為保障、以監管為手段、以信用為目標的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以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二、建立健全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市場準入、教育在前”的市場防範機制

    1、加強經濟戶口管理。各地要加強豬肉經營者的登記信息和檔案管理。基層工商局、所要建立豬肉經營者經濟戶口電子檔案,把本轄區內所有從事豬肉經營的市場主體納入經濟戶口管理,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完善註冊登記電子檔案和經濟戶口數據庫,逐步實現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工商所對豬肉經營主體市場準入,經濟戶口管理的聯網。

    2、把好市場準入關口。一是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凡從事豬肉生産經營活動的市場主體,必須依法註冊登記。對涉及前置審批事項的,各地要嚴格按照“先證後照”原則辦理註冊登記手續。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豬肉行為。二是嚴把豬肉準入關。凡從事豬肉銷售的市場、集市、超市、商場等經營場所,都要與生豬定點屠宰加工企業簽訂協議,建立協議準入、場廠挂鉤制度,保證從定點屠宰加工企業進貨,嚴禁經營其他渠道的豬肉,確保豬肉質量安全。

    3、強化市場主體落實産品安全管理責任制。推行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第一責任人責任制度,明確市場開辦者既要與場內經營者、當地工商部門簽訂書面責任書,又要審查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自查豬肉進貨渠道、檢驗檢疫證明。工商機關應強化和引導豬肉經營者建立健全進貨檢查驗收、購銷臺賬、索證索票、質量承諾等制度,實行可追溯管理。

    4、推行市場預警制。按照“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輕微違法經營者,向其下發預警整改通知書,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教育其守法經營,誠實信用;對未進行檢驗檢疫豬肉,必須強制退市,對經營者依法進行處罰。

    (二)建立“守法經營、誠信經商”的市場誠信經營機制

    1、建立市場主體誠信體系,完善信用激勵與懲戒制度。根據豬肉經營者市場主體的商業信用、合同履約率、消費者投訴、公眾評價等綜合信息,對豬肉經營者的信用劃分不同等級,實施信用等級分類監管。對信譽好的市場主體提供便捷服務,激勵守信;對信用缺失的市場主體,採取重點檢查、社會公示等措施,提高其失信成本;對嚴重失信的市場主體,要列入“黑名單”, 給予曝光並進行重點監控。

    2、指導個體勞動者等協會加強行業自律。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的自律作用,指導協會制定業內共同遵守的自律規則;對從業人員進行法律、職業道德等方面知識的培訓;發揮行業協會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作用,倡導守法、誠信經營的理念。

    3、引導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利用各種形式在經營者中開展“講誠信、講公德”活動,引導、教育經營者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商業倫理道德,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省級工商局要認真組織開展食品“放心示範店”“放心示範市場”、“放心示範超市”等創建活動,營造誠信經商光榮、違法經營可恥的社會氛圍。

    (三)建立“打假維權、綜合治理”的市場整治機制

    1、突出監管重點,落實監管措施。各地要加大對重點地區、重點市場、重點經營者的監管力度,特別是加強節日期間的豬肉市場監管。要狠抓督促檢查,採取重點督查、交叉檢查、明查暗訪等形式,確保各項監管措施落實到位:一是認真落實豬肉質量監測制度。各地要配備必要的檢測設備,建立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抽檢、消費者送檢、經營者自檢三位一體的豬肉質量監測機制,對消費者投訴或市場巡查中發現存在質量隱患的豬肉要進行快速檢測,並依照有關規定及時發佈消費警示和提示。二是要嚴格落實亮證亮照和掛牌經營制度。豬肉經營者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明示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從業人員健康證等,並在公示牌中如實標明豬肉的産地來源、定點屠宰加工企業名稱、進貨時間、價格等信息。三是落實不合格豬肉退市制度。凡發現市場上銷售注水肉、病害豬肉、未經檢疫或檢疫不合格豬肉的,要立即退市,強制退出,並依法處罰及責令經營者進行停業整頓。

    2、加大市場巡查力度。把監管力量進一步充實到基層,全面推進市場巡查工作,消除監管空白。加強對城鄉結合部市場、農村市場、豬肉批發市場等環節的日常巡查工作,做到定點檢查與日常檢查相結合。認真查驗豬肉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及進貨票據,認真做好巡查記錄,如實反映經營者的情況,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建立健全巡查檔案,實現與經濟戶口管理和信用分類監管的有機結合。

    3、嚴厲查處違法經營行為。加大對各類豬肉經營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厲查處制售注水肉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走村串鄉收購病死豬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將病死豬肉、不合格豬肉在市場內銷售的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缺斤短兩、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將不合格豬肉鹵臘加工成品出售的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讓廣大群眾吃上“放心肉”。對查處的典型案件,要通過新聞媒體及時曝光,以震懾違法經營者。各地要認真執行《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産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糾、執法必嚴。

    4、建立健全消費維權網絡。要以12315行政執法網絡體系為依託,通過12315消費維權站進市場、進社區、進鄉村等形式,充分發揮“一會兩站”的作用,暢通群眾申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豬肉消費投訴和舉報,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5、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市場環境的綜合治理工作。要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與農業、商務、公安、衛生、食品藥品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時溝通信息,建立健全部門之間的情況通報制度和協作機制,形成監管執法合力,共同維護豬肉市場秩序。

    (四)建立“快速反應、果斷處置”的市場監管應急機制

    1、建立市場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制度。各地要建立相應的市場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監測體系,加強對豬肉市場進行動態監控預測,做到心中有數,對出現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反映,為政府處置突發事件提供依據。

    2、制定和落實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各地要按照國家工商總局下發的《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市場監管應急預案》和《工商行政管理系統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層層制定和落實豬肉市場應急預案,及時、果斷處置豬肉安全突發事件。

    3、建立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落實重大事件的值班、報告、處理制度。豬肉市場監管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向上級工商機關直至總局報告,要暢通信息,嚴禁遲報、漏報和瞞報的現象發生。

    (五)建立“職責到崗、責任到人”的責任追究機制

    建立健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基層工商所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強化領導責任制、轄區責任制和崗位工作責任制,把各項措施、制度落實到崗、落實到人,落實到具體工作之中。嚴格落實責任追究制,對因工作失職瀆職、監管不到位、執法不作為等行為, 導致未經檢驗檢疫合格豬肉進入市場銷售不法行為發生,要追究有關市場監管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或者轄區內多次出現豬肉市場質量安全問題的,追究有關領導、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建立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狠抓制度落實

    豬肉作為廣大群眾的基本生活資料,豬肉的市場供應事關百姓,影響全局。豬肉消費是否安全,關係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各地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進一步認識認真做好促進生豬生産、穩定市場秩序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切實落實政策保證市場供應維護副食品價格穩定的緊急通知》(國發明電[2007]1號)、《關於促進生豬生産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國發[2007]22號)、《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産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503號)及國務院召開的全國“菜藍子”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國家工商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豬肉市場管理的緊急通知》(工商市字[2007]162號)等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採取果斷有效措施,確保國務院制定的政策得到認真落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加強組織領導,部門齊抓共管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主要領導要高度重視豬肉市場監管工作,認真總結豬肉市場監管中好的方式方法。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把推進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工作,“一把手”要親自抓落實。分管領導要具體抓,要抓細抓實,要協調指揮各職能部門齊抓共管。市場、消保、公平交易、企業註冊登記等各職能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豬肉市場監管長效機制。要加強基層建設,切實發揮基層工商局、所在豬肉市場監管中主力軍的作用。逐步改善市場監管的執法裝備和監測手段,提高執法效能。

    (三)強化宣傳教育 營造良好氛圍

    各地可採取多種形式,充分利用各種媒體,積極宣傳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加強豬肉市場監管的有關規定,通過廣泛深入法制宣傳、誠信經營、消費常識宣傳,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豬肉市場監管的良好社會氛圍。

    各地應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創新監管方式,探索監管模式,建立健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豬肉市場監管體制、機制和方式,使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始終能夠把握規律性、體現時代性、富於創造性,更好地做到市場監管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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