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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發出通知要求重點海域整治“海漂垃圾”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08月29日   來源:福建日報

    日前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發出通知,在廈門海域海漂垃圾整治專項活動前期工作的基礎上,佈置全省開展重點海域海漂垃圾整治示範工作。

    據介紹,這次工作將選擇部分重點濱海旅遊度假區和人口在3—4萬人以上的村鎮,作為示範點,建立起海上保潔工作的長效機制和運行模式,使重點海灘和海灣在大潮高潮線向陸20米至近海海面區域的垃圾明顯減少,近岸海域環境逐步得到改善。

    《通知》要求,各級海洋與漁業行政主管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江河、海域沿岸和水域垃圾的集中整治活動;要加強涉海工程垃圾監管,嚴格執行海洋傾倒許可制度,強化海洋傾廢審批及傾廢過程的跟蹤監測和監督管理。(記者 吳洪 通訊員 許嫣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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