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民政部8月2日情況通報視頻會精神,日前,貴州省民政廳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黔民發〔2007〕41號)。
通知指出,加強民政專項資金管理,是從根本上保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必然要求,是從長遠上保證民政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的客觀需要,是從整體上維護民政系統的良好形象、愛護民政幹部的緊迫任務,各級民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民政專項資金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通知要求,要健全制度,嚴格監管,進一步提高民政專項資金的管理水平。各級民政部門要提高認識,強化措施,加強對民政專項資金的管理,切實防止發生對“末端”監管不到位,對項目跟蹤不到位,對“活錢”制約不到位,對審批把關不到位等問題的發生,確保民政專項資金安全運行。一要完善制度,二要大力推進政務公開,三要加強監督,四要強化責任。
通知還要求,要從面上的情況,關鍵部位和關鍵環節;管理制度是否健全,資金使用是否規範,資金是否足額的發放;資金收支、審批事項、基建項目和財務會計日常管理;優撫金、救災金、低保金、醫療救助金、孤老孤兒供養金等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社會捐贈款、福利彩票公益金和發行費的管理使用;長效機制的建立等六個方面,集中時間,針對已暴露、可能存在的問題和實際存在的薄弱環節,開展一次全面的排查。地縣民政局及民政系統各直屬直管事業單位要主動與審計部門或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聯絡,每年至少開展一次審計工作,並將審計報告報上一級民政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