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是有效防控重大動物疫病,保障動物源性食品安全,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是貫徹執行《畜牧法》、《動物防疫法》、《農産品質量安全法》和今年中央1號文件,建設現代農業的具體要求。今年以來,各級畜牧獸醫部門嚴格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加強協調配合,全面落實各項措施,紮實推進各項工作,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日前,農業部副部長尹成傑就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問題接受了記者專訪。
記者:為什麼要建立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
尹成傑:動物標識及可追溯體系是指對動物個體或群體進行標識,對有關飼養、屠宰加工等場所進行登記,對動物的飼養、運輸、屠宰及動物産品的加工、儲藏、運輸、銷售等環節相關信息進行記錄,從而實現在發生疫情或出現質量安全事件時,能對動物飼養及動物産品生産、加工、銷售等不同環節可能存在的問題進行有效追蹤和溯源,及時加以解決。
近年來,瘋牛病、結核病等惡性食源性公共衛生危機在全球範圍內頻繁發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尼帕病等烈性人畜共患病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反復發生和流行,對人類健康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造成嚴重威脅。動物衛生及動物産品安全問題成為各國政府、食品企業及消費者高度關注的焦點問題。各國都將建立動物標識與可追溯管理體系作為規範畜禽養殖行為,有效預防和控制重大動物疫病,提高動物衛生監管水平,保障動物産品質量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記者:國外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情況怎麼樣?
尹成傑:各國和有關國際組織高度重視健全動物標識及可追溯管理體系建設。根據世界貿易組織《關於實施動植物衛生措施的協定》(WTO/SPS協定)有關原則,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可以作為國際畜産品市場技術壁壘措施。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第74屆國際大會上通過了畜禽標識及可追溯管理工作指南,並以此作為評價各國獸醫工作能力的重要指標。據OIE統計,目前全世界有78%的國家制定了畜禽標識相關法規,69%的國家有可追溯管理的法律規定。
自從1986年英國發生瘋牛病以來,歐盟率先進行了肉牛和犢牛的可追溯性研究,歐盟各國均建立了牛及牛肉標識追溯系統。加拿大、美國和日本也在本國發生瘋牛病後,紛紛引入了肉牛全程標識追溯系統。加拿大將實施畜禽標識管理作為“品牌加拿大”農業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並計劃到2008年實現對全國80%畜禽及畜禽産品的可追溯管理。美國在2003年發生第一例瘋牛病以後,決定制定全國牛的標識溯源系統,並計劃于2009年在全國強制實施,確保一旦發生疫情,能在48小時內追蹤到相關動物。日本國會于2006年6月制定《牛肉生産履曆法》,確定建立國家動物溯源信息系統,規定在日本國內生産的牛只出生後,必須設定識別號碼,由家畜改良中心集中管理每一頭牛的號碼、出生年月日、品種、移動紀錄等信息。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等國儘管沒有發生瘋牛病,但出於本國動物疫病控制及出口貿易需要,也建立了動物個體標識追溯體系。
記者:我國建立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的重要意義?
尹成傑:改革開放以後,我國畜牧業實現了連續20多年的高速發展。2005年,畜牧業總産值達到13311億元,佔農業總産值的比重達到33.7%;農民人均來自畜牧業的現金收入約700元,約佔農民家庭經營現金收入的30%,肉類、蛋類産量均居世界第一位,奶類産量居世界第五位。但是,由於我國動物飼養管理水平低,活動物跨區域調運頻繁,邊境線漫長,境外傳入動物疫情的風險較大等,畜牧業抵禦動物疫病等風險的能力還不是很強,直接影響到我國畜牧業的持續健康發展,影響到我國畜産品的國際競爭力,而且威脅到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建立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對我國具有重要的現實和長遠意義。一是提高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大舉措。建立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實現動物防檢疫工作各有關環節信息的即時傳輸、匯總和管理。藉此可以全面分析、及時查找防疫漏洞和薄弱環節,預測評估疫情發生的可能性和發展趨勢,提前採取防控措施,有效防止動物疾病蔓延。二是規範畜牧業生産經營行為,發展健康養殖業,建設現代農業的重要標誌。我國的畜禽養殖模式相對較為落後,2006年出欄50頭以上的規模豬場僅佔43%,出欄2000隻以上的肉雞場佔77%,散養畜禽養殖條件落後,動物衛生水平低,抵禦動物疫病風險的能力差。建立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對畜禽在飼養過程中的動物疫病預防、獸藥控制、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使用等情況進行及時監控,對於提高動物衛生水平,規範畜牧業生産經營行為,發展健康養殖業,保障動物産品安全具有重要意義。三是貫徹《畜牧法》、《動物防疫法》和《農産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落實畜禽産品質量安全責任追究制度的具體要求。建立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為實現動物産品從生産到消費的全程實時監管和快速追蹤提供了技術支持,動物從出生到轉化成産品過程中的飼養、防檢疫、用藥等情況,以及每一環節相關責任人情況均被及時儲存到中央數據庫,可以隨時調用、查看、匯總和分析。一旦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和動物産品質量安全事件,可以迅速查找到疫源和責任人,極大提高主管部門的監管能力。四是建立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是畜牧獸醫工作實現由傳統模式向現代管理模式轉變的重大變革。建立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各級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利用基礎信息平臺,可以及時獲得轄區內動物飼養、防疫、檢疫、流通、消費等有關情況,並及時進行相關統計分析,克服以往上報不及時、誤報、漏報等問題,為各級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加強管理,更加有效地指導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五是提高我國動物及動物産品國際競爭,促進動物及動物産品貿易的重要措施。目前,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管理制度已成為國際動物産品貿易中的一項限制性規則,成為新的動物産品國際貿易技術性壁壘措施。我國只有建立動物標識追溯體系,實現動物及動物産品的可追溯性,有利於按照WTO/SPS協定中各國政策措施協調一致的原則,打破國際貿易壁壘,促進我國動物及動物産品出口貿易的長遠發展。同時,建立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加強對動物和動物飼養、運輸、屠宰加工企業相關信息的統計管理,對於及時準確掌握畜牧業生産信息、有效開展財政補貼等也具有重要作用。
記者:我國的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將採用哪種模式?
尹成傑: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在我國已有一定的基礎。我國自2001年開始實行動物免疫標識制度,農業部發佈《動物免疫標識管理辦法》,規定動物免疫標識包括免疫標識和免疫檔案,並對豬、牛、羊佩帶免疫耳標。2004年以來,農業部組織有關單位開展動物防疫標識溯源信息系統建設,2005年又開始在四川、重慶、北京、上海等四省(市)進行防疫標識溯源試點,推進標識溯源管理信息化管理。2006年,農業部組織有關單位專家,系統研究有關國際組織以及美國、加拿大、歐盟、日本等國家和地區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相關標準和法律規定,制定《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67號),對畜禽標識、管理方式、養殖檔案和信息管理、監督管理等作了明確規定。
根據我國國情,在總結以往工作經驗和借鑒有關國家成功做法的基礎上,我國目前確定的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基本模式是以畜禽標識為基礎,利用移動智慧識讀設備,通過無線網絡傳輸數據,中央數據庫存儲數據,記錄動物從出生到屠宰的飼養、防疫、檢疫等管理和監督工作信息,實現從牲畜出生到屠宰全過程的數據網上記錄,達到對動物及動物産品的快速、準確溯源和控制。
記者:今年中央1號文件下發以來,農業部採取了哪些措施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目前進展如何?
尹成傑:今年以來,農業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部署,把建立和完善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作為2007年農業部重點工作和為農民辦理的實事之一,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協調,積極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各項工作。
年初,農業部專題研究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有關事宜及具體工作安排,明確了“加強領導、密切協作,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確保質量,明確任務、落實責任”的工作原則和要求。明確了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充分利用現代科技手段和裝備,通過建立和完善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切實加強重大動物疫情監測,增強應急處置能力,提高重大動物疫情追溯能力。確定了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具體建設內容和任務:建立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完善“6個系統”,切實提高重大動物疫情監測、重大動物疫病防控、保障動物産品質量安全以及保護健康養殖業發展等四個方面的水平。“6個系統”包括:技術支持系統、信息採集系統、監督檢查系統、屠宰檢疫支持系統、獸藥疫苗標簽監管系統、機構隊伍支持系統。
今年以來,農業部和各省(區、市)畜牧獸醫部門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大力推進各項工作,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一是畜禽標識使用工作穩步推進。為搭建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基礎平臺,制定了詳細工作方案和嚴格管理制度,組織召開全國會議,對使用標識管理系統進行畜禽標識申購、領用、佩戴等工作進行統一部署。各地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有關規定和中央1號文件精神,積極協調落實畜禽標識財政資金。截至目前,30個省(區、市)已落實畜禽標識資金2.1億元,23個省(區、市)完成了牲畜二維碼標識招標工作,已生産標識3.1億枚,牲畜標識佩戴工作正在逐步推進。二是探索出既符合國情又與國際接軌的追溯體系。組織有關單位專家,系統研究有關國際組織相關標準以及美國、加拿大、歐盟、日本等國家和地區的追溯體系,組織開展畜禽標識、移動智慧識讀設備、無線網絡數據傳輸、海量數據存儲以及相關應用軟體的技術攻關,探索出以畜禽二維碼標識為基礎,利用移動智慧識讀設備,通過無線網絡傳輸數據,中央數據庫存儲數據,記錄動物從出生到屠宰的飼養、防疫、檢疫等管理和監督工作信息的追溯體系,相對於國外已經成型的系統,這一系統成本低廉、安全快捷,既符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接軌。三是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自2005年11月我部啟動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以來,北京、上海、重慶、四川等四省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組織領導到位、政策制度到位、標識移動智慧讀器發放到位、基層技術人員培訓到位,率先在全國應用追溯體系實施動物防檢疫全程管理。目前,已向試點地區發放標識移動智慧讀器10978部,培訓基層技術人員14600人,向中央數據庫傳輸數據36萬多條。從這些地區的實際運行情況看,動物防疫、檢疫、監督執法等各環節上傳信息正常、數據中心運轉正常,追溯體系為動物疫病防控從被動管理向主動管理轉變打造了基礎平臺,為動物産品從生産到消費的全程實時監管和快速追蹤提供了技術支持。四是奧運動物源性食品安全追溯系統建設工作全面啟動。北京市從保障奧運動物源性食品安全需要出發,啟動了“奧運動物産品安全可追溯系統建設項目”,在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以豬、牛、羊、禽定點屠宰加工企業為核心,對養殖、檢疫、屠宰、銷售等環節信息進行鏈結和整合,建立從養殖到消費的全程可追溯管理系統。此項目第一階段已于2007年8月8日前完成,20家超市實現對3家奧運動物産品供應商産品的可追溯查詢。到明年上半年,此項目建設將全部完成,屆時將為保障奧運會食品安全發揮重要作用。
記者:今後農業部將如何繼續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工作?
尹成傑:從目前情況看,隨著追溯體系重要性的逐步顯現,大部分地區對此項工作給予了更多重視和支持,但是仍有少數地區存在思想認識不到位,財政投入不落實等問題,與追溯體系建設的總體進展不相適應,並且限制了追溯體系在畜牧業生産統計、動物防疫和動物産品安全監管等方面重要作用的發揮。
下一步,農業部將繼續認真貫徹中央領導同志的指示精神和中央1號文件要求,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一步推進追溯體系建設,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進一步加強對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組織協調。把建立和完善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作為今後一個時期發展現代畜牧業,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控體系的重要內容和任務,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及時研究解決一些地區工作中存在問題,推進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各項工作。二是加快追溯體系建設試點工作進程。繼續加強對北京、上海、重慶、四川等4個省市試點工作的督促指導,進一步加快試點工作進程。及時總結試點工作取得的經驗,分析解決存在的問題,進一步改進完善追溯體系建設方案,提出有針對性的措施和建議,為全面推開此項工作打好基礎。三是開展規模養豬場標識及生産防疫信息報送工作。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生豬生産發展有關意見精神,會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部門,加快建立和完善生豬保險與防疫相結合的機制。加強規模養豬場標識及生産防疫信息報送工作,及時掌握母豬生産繁育情況,為能繁母豬補貼、保險以及生豬大縣獎勵等工作提供準確依據,促進生豬生産。四是加大追溯體系建設監督執法力度。認真貫徹執行《畜牧法》等有關規定,通過建立追溯體系,完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手段和措施,及時糾正和查處違反畜禽養殖、標識使用和養殖檔案管理等有關規定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力度,通過加強流通環節監管促進追溯體系建設各項工作的開展。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逐步建立既適合我國國情又與國際通行做法接軌的動物標識溯源系統,切實提高重大動物疫病防控能力,保障動物産品質量安全,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