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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盛霖與新交通部長主持中國—東盟交通部長會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05日   來源:交通部網站

    李盛霖部長與新加坡交通部長共同主持召開第六次中國—東盟交通部長會議

    11月2日,第六次中國—東盟交通部長會議在新加坡召開。中國和東盟10國交通部部長及交通主管部門的高級官員出席了會議。中國交通部部長李盛霖率領由交通部、鐵道部和民航總局代表組成的中國交通代表團與會併發表講話。

    會後,李盛霖與東盟10國交通部部長髮表了《第六次中國—東盟交通部長會議聯合聲明》(簡稱《聯合聲明》),並分別代表各自政府共同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東南亞國家聯盟政府海運協定》(簡稱《中國—東盟海運協定》)。此外,李盛霖還與東盟各國交通部部長出席了本次會議的新聞發佈會,並回答了記者提出的關於《中國—東盟海運協定》和東盟—中國港口與交通總體合作方面的問題。

    本次會議由東道主新加坡交通部部長林雙吉和中國交通部部長李盛霖共同主持,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東盟海運協定》、《中國與東盟航空合作框架》,並就有關《中國與東盟航空運輸協定》、《中國—東盟交通合作戰略規劃》、建立中國—東盟海事定期磋商機制及中國—東盟港口發展與合作論壇等事宜的工作建議進行了深入討論並達成廣泛共識。

    李盛霖在開幕式上發表了題為《務實開拓,續寫交通合作新篇章》的講話。他在講話中回顧了第五次部長會議舉行一年來,中國與東盟在海運、航空、交通合作戰略規劃、海事安全、港口、泛亞鐵路、瀾滄江—湄公河航運合作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的合作情況,積極評價了雙方取得的巨大成就。李盛霖還特別感謝東盟10國交通部部長積極支持並參與了10月底在中國南寧舉行的中國—東盟港口發展與合作論壇。針對未來合作,李盛霖提出七點建議:第一,儘快完成並通過《中國—東盟交通發展合作規劃》,早日實施具體合作項目;第二,建立中國—東盟海運會談機制,加強政策對話,促進航運企業的深層次合作;第三,促進海事磋商機制有效運轉,通過簽署諒解備忘錄,將現有的中國—東盟海事磋商機制升格為定期磋商機制;第四,加快國內路段建設,積極推進泛亞鐵路國際合作;第五,通過《中國與東盟航空合作框架》協議,儘快啟動《中國與東盟航空運輸協定》的磋商工作;第六、建立中國—東盟港口合作機制,制定港口合作指導性文件,全面啟動中國—東盟港口合作,實現港口業的共同發展;第七,繼續開展人力資源開發合作,提升區域交通合作能力建設。

    根據李盛霖的建議,為切實推動中國—東盟交通合作,中國將在2008年主辦包括實施《中國—東盟海運協定》的第一次工作層會議、第二次中國—東盟交通合作戰略規劃研討會、中國—東盟港口合作機制高官會議、中國—東盟磋商機制第四次會議等一系列會議,並將邀請東盟10國和東盟秘書處的代表來華參加在深圳等地舉行的國際海事論壇,同時還承諾繼續為東盟國家選派的學員提供在華攻讀海事管理碩士學位的獎學金。

    林雙吉作為會議主席代表東盟各國交通部部長發言,他積極評價了中國與東盟政治與經貿關係的迅速發展和雙方在交通領域的成功合作,強調與中國加強合作將使東盟國家受益匪淺。林雙吉高度讚揚中國在推動雙邊交通合作上表現出的務實精神和作出的實質性貢獻,他表示東盟各國將與中國攜手,繼續共同推進雙方在交通各領域的全面深入合作。

    在會後發表的《聯合聲明》中,11國交通部部長肯定了雙方在簽署《中國—東盟海運協定》、制定《中國—東盟航空合作框架》和《中國—東盟交通合作戰略規劃》等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性進展,再次確認了雙方在《中國—東盟港口發展與合作聯合聲明》中達成的共識,同意將中國—東盟海事磋商機制升格為各國海事安全主管部門領導進行定期磋商的機制,並明確了2008年雙方將實施的具體項目和活動。會議確定第七次中國—東盟交通部長會議將於2008年在菲律賓舉行。

    據悉,交通是中國與東盟領導人確定的十大重點合作領域之一。中國與東盟于2002年建立交通部長會議機制,11國交通部部長每年舉行一次會議,就有關雙邊交通領域的具體合作事宜進行深入探討,評估已有合作情況並對下一年度的總體合作提出指導性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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