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交通部開始組織對2003年至2006年期間建成的農村公路項目建設質量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回訪,回訪內容以路面質量為主,兼顧路基防護和排水設施,橋涵構造物,標誌、標線和安全防護設施的質量,還將了解各地質量管理規章制度、招標投標情況、質量保證體系落實等情況。
據介紹,回訪活動分兩個層面進行:一是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組織有關單位對本轄區農村公路建設質量進行抽查;二是交通部組織對部分省份農村公路建設質量進行抽查。考慮到氣候原因,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青海、新疆、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西藏等省(區)的回訪活動推遲到明年上半年進行。
交通部要求各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將回訪活動列為當前農村公路工作的重點來抓。各省在確定被抽查的地市、縣、鄉鎮、建制村時,要隨機抽取,做到具有代表性,以準確反映本地區農村公路建設質量的真實水平。回訪工作要做到全面、細緻、客觀,做到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切忌走形式、走過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