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101家出口企業被納入省級重點環境監管的行列,這是記者19日從省環保廳獲悉的消息。
目前,部分出口企業為降低出口成本,違法排污,超標、超總量排污。一方面,加大了資源壓力,産品出口國外而污染留在國內;另一方面,出口産品價格不能真實反映社會成本,加劇貿易摩擦,助長貿易順差的不合理增長,給中國産品的形象造成損害。
針對於此,省外經貿廳、省環保廳近日聯合轉發了《商務部、環保總局關於加強出口企業環境監管的通知》。要求各級環保部門加大日常巡查和監督性監測頻次,確保其穩定達標排放。對查處屬實的環境違法行為,要進行行政處罰,並公開處罰情況。為促進企業自律,江蘇省還計劃在每個省轄市選擇5-10家出口企業作為環境監督員試點,這些環境監督員要定期向外經貿、環保部門通報有關情況。
為加強監管力度,省外經貿廳和環保廳已共同確定省級重點監管的出口企業名單,
共101家,其中涉及廢氣排放的企業19家,涉及廢水排放企業82家。近期,兩部門將對省級重點環境監管出口企業開展一次專項環境執法檢查。外經貿主管部門將依據環保部門提供的處罰決定書,暫停受理有關企業出口業務申請,包括出口配額和許可證申請,加工貿易合同或項目審批及出具加工貿易經營狀況及生産能力證明,全國性、區域性出口商品交易會、博覽會參展和攤位申請等。(杭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