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日電 電影《無極》劇組破壞雲南香格里拉碧沽天池,《大旗英雄傳》劇組隨意噴塗風景區內明代摩崖石刻古跡,《神雕俠侶》劇組破壞九寨溝森林公園神仙池鈣化堤、珍珠灘植被……影視拍攝和大型實景演藝活動對環境的影響已引起社會各界的普遍關注。
環保總局、建設部等4部門日前聯合發出《關於加強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等環境敏感區影視拍攝和大型實景演藝活動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記者就此專訪了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
記者:我國影視産業迅猛發展的同時,一些影視劇組為了追求大場面,不惜以過度消耗資源和破壞生態環境為代價,選擇自然景區作為外景拍攝地,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破壞,《通知》的發佈可謂恰逢其時。請您介紹一下《通知》發佈的背景和意義?
潘岳: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及文物保護單位等環境敏感區,棲息生長著國家級保護動植物或者具有豐富的自然文化遺産,與一般自然資源相比,更具有獨特性、奇缺性、脆弱性及不可再生性。影視外景拍攝和大型實景演藝活動具有在短時間內對環境造成高強度影響的特點,産生的生活垃圾以及拍攝演出過程中人員走動、車輛運輸、搭建布景、設備運作、燈光、煙火等活動,都會在短時間內對環境産生高強度的毀滅性破壞。
《通知》的發佈,就是要依法加強對影視拍攝和大型實景演藝活動的監督管理,加強影視拍攝和大型實景演藝活動的環境影響評價,倡導新的社會文明和科學、理性的文化娛樂方式,引導影視製作和演出舉辦單位遵循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理念,增強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尊重自然的意識,促進人與自然間的和諧。
記者:《通知》對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等環境敏感區影視拍攝和大型實景演藝活動做了哪些具體規定?
潘岳:《通知》要求,在自然保護區核心區和緩衝區、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內,禁止進行影視拍攝和大型實景演藝活動。在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以外範圍、各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嚴格限制影視拍攝和大型實景演藝活動。確需進行上述活動的,影視製作單位和演出舉辦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環境影響評價法》、《自然保護區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環保、城建、文物部門的報批和驗收手續。可能造成不利環境影響的,影視製作和演出舉辦單位應當依照《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向所在地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提出預防或減輕不利環境影響的措施。經批准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為准予攝製許可、備案和批准演出的依據。
涉及自然保護區實驗區、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以外範圍、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的影視拍攝和大型實景演藝活動經批准後方可實施。影視製作和演出舉辦單位在實施過程中,必須認真落實各項保護措施和要求,拍攝和演出活動結束後,應當及時拆除臨時搭建和設置的布景棚、營地、舞臺等構築物,對生態環境進行恢復,並由所在地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驗收。
記者:請問將如何確保將《通知》的要求落到實處,最大限度減少影視拍攝和大型實景演藝活動造成的環境破壞?
潘岳:《通知》是由環保總局主動聯合建設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等4部門名義聯合發佈的,形成了聯動執法的態勢,使各部門能在法律、機制、手段上形成互補的合力。
地方各級環保、建設、文物主管部門將從各自的職責出發,全方位加強對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的影視拍攝和大型實景演藝活動的監管。在自然保護區實驗區內進行的,要經有關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在風景名勝區核心景區以外範圍進行的,要經省級以上風景名勝區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在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範圍內進行的,要經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在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內進行的,要經文物行政部門審查同意。
記者:對於違法違紀的行為,《通知》規定了哪些懲處措施?
潘岳:《通知》要求,因影視拍攝和大型實景演藝活動造成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文物保護單位等環境敏感區生態破壞、環境污染或文物破壞的,各敏感區主管部門要依法予以制止,並責令責任單位限期恢復原狀,對於無法恢復原狀的,視破壞的程度,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處以罰款。如果造成嚴重破壞或環境污染的,除了採取以上措施外,還應當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