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日前強調,建設和諧社會,需要培育大量的富有社會責任感的企業。隨著我國公司治理改革進程的不斷深入,公司治理的內涵也將不斷擴展和延伸,保護利益相關者和履行社會責任將成為進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機制的一項重要內容。
在為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公司治理報告(2007):利益相關者與公司社會責任》所寫的序言中,尚福林指出,隨著我國市場化改革進程的推進,“企業辦社會”的現象逐漸消失,但企業過於重視盈利目標又導致企業對其社會責任的漠視。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全社會環境意識、食品衛生安全意識、生産安全意識等不斷提高。有關公司社會責任的問題正逐漸成為公眾、政府、企業及社會團體重點關注的話題。近六年來,中國證監會一直將完善公司治理作為工作重點之一,在獨立董事、信息披露、關聯交易、股東大會、兼併與收購、投資者保護等方面採取了各項有力措施,有力地促進了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尚福林指出,上證所將公司社會責任與利益相關者作為《中國公司治理報告(2007)》的研究主題,在全社會都強調促進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參與和諧社會建設的背景下,無疑有助於社會責任理念在中國的推廣。研究表明,我國企業在履行社會責任方面存在著一些較為明顯的問題,比如政府與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的界限劃分不明確、企業存在股東責任弱化現象、債權人利益保護不足、企業在生産經營活動中較少考慮環境問題、職工與客戶的切身權益未受到足夠重視等等。針對此類問題,報告有針對性地提出了若干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議,希冀我國上市公司在未來能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