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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衛生廳與28家省屬醫院簽訂新農合定點協議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7年11月28日   來源:南方日報

    廣東省衛生廳與廣東省人民醫院等28家省屬、部屬以及部隊駐穗醫院簽訂省管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協議。今後,全省參合農民如到廣州的28家定點醫院看病,就能回原地報銷。

    省衛生廳農合辦主任王來渝介紹説,此舉有兩個好處,一是定點醫院必須與新農合機構聯網,防止騙保;二是通過協議要求定點醫院嚴格控制參合病人的醫療費,避免過度醫療。

    協議要求,醫院必須嚴格控制參合病人的自費項目,如果確有需要,必須按照知情同意原則,事先徵求參合病人或家屬同意簽字,否則病人有權拒絕交錢。醫院要把所有住院參合人員超新農合基金支付範圍的醫療費控制在其醫療總費用的15%以內。也就是説,如果參合病人所在地的住院報銷封頂線是1萬元,那麼醫院一般情況下,就要努力把他的醫療費控制在11500元以內,避免醫生濫開大處方、大檢查。(記者/陳楓 通訊員/粵衛信)  

    首批定點醫療機構名單

    廣省人民醫院、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廣東省第二人民醫院、南方醫科大學珠江醫院、廣東省口腔醫院、南方醫科大學江都醫院、廣東省婦幼保健院、南方醫科大學華瑞醫院、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廣東省第二中醫院、廣東藥學院附屬第一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廣東省中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廣東省中醫院二沙島分院、中山大學附屬第三醫院、廣州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中山大學附屬第六醫院、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骨傷科醫院、中山大學腫瘤防治中心、廣州軍區總醫院、中山大學中山眼科醫院、第四五八醫院、中山大學附屬口腔醫院、第四二一醫院、武警廣東省總醫院、第四五八醫院第157臨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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