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記者從重慶市農村困難群眾生活安排工作情況彙報會上獲悉,去年重慶市共有39個區縣全面建立和實施了農村低保制度,支出農村低保金1.89億元,共保障農村困難群眾71.85萬人。
據了解,為切實保障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2006年11月,重慶市政府出臺《關於全面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見》,明確從2007年起,在全市全面建立和實施農村低保制度,並將此項工作納入對區縣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按照低標準起步原則,重慶市政府明確農村低保標準不低於700元/年人。
去年年初,市財政在中央補助額尚未明確的情況下,按1.2億元總量安排,根據貧困程度和財力狀況,對15個特別貧困區縣給予61%的補助。為保障低保資金確實落實到困難群眾手中,市民政、財政部門為基層設立“六道關口”,即:嚴把申請關、入戶調查關、民主評議關、張榜公示關、審查審批關、資金髮放關。同時,積極推行財政直髮制度,全市有條件的鄉鎮都實行了由區縣財政委託銀行直接發放,確保了低保資金按月或按季足額兌現。
據統計,全市有農業人口的39個區縣全面建立和實施了農村低保制度,共保障32.31萬戶、71萬餘人,年人均補差263元。年支出低保金1.89億元,由中央補助6660萬元,市財政安排5340萬元,區縣安排6900萬元組成。(記者 張浩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