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國電力安全生産情況通報
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
(2008年1月22日)
2007年,電監會系統和電力行業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做好安全生産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高度的責任感和紮實細緻的工作作風,齊心協力,克服困難,保持了全國電力安全生産總體平穩的態勢,圓滿完成了迎峰度夏和黨的十七大等重大活動期間的安全供電工作。2007年,全國沒有發生重大以上電力生産人身傷亡事故、沒有發生重大以上電網事故、沒有發生特大設備事故。
2007年,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39起,死亡79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3起,死亡人數減少3人。其中:電力生産人身傷亡責任事故16起,死亡17人,同比事故起數增加3起,死亡人數相同;電力建設發生人身傷亡責任事故23起,死亡62人,同比事故起數減少6起,死亡人數減少3人。2007年發生重大人身傷亡責任事故10起,均為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死亡43人,同比事故起數增加1起,死亡人數減少1人。2007年,全國電網事故和設備事故起數大幅度下降,發生電網事故37起,同比減少11起;發生設備事故170起,同比減少56起,其中重大設備事故2起,同比事故起數相同。
一、重大人身傷亡事故
2007年,電力建設領域發生重大人身傷亡責任事故10起,死亡43人。分別為:
1、1月7日,國家電網公司天津電力建設公司的分包單位江蘇省江都市建設有限公司在內蒙古托克托工業園自備熱電廠(2台300兆瓦機組)項目煙囪施工過程中,因對保暖火爐管理不善,爐火引燃煙囪保溫防凍材料,致使在煙囪25.7米處的施工人員向地面撤離過程中5人死亡、2人燒傷。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薄弱,施工方案未考慮高空作業發生火災時人員的逃生自救措施。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2、1月12日,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第五工程局的分包單位溫州通業建設工程公司在四川石棉縣金窩水電站進行壓力管道上斜段導洞掌子面施工時,因爆破産生的一氧化碳等有毒氣體溢出,導致掌子面作業人員中毒,造成3人死亡、4人受傷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産管理混亂,工作面不具備基本安全生産條件,違章作業。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3、1月17日,四川省成都水電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在四川涼山州錦屏水電站進行水庫左岸平臺施工時,因施工區外約3000米高程的滾石砸中下方排架和堆碼碴體,導致部分排架和與排架連接在一起的馬道垮塌,造成4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現場安全生産管理混亂,未制定人員通過危險區域的規定,未在棄碴平臺上設置承重標誌,對可能發生落石的危險區域未設置警示標誌。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4、4月10日,中國鐵路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局在四川雅江縣兩河口水電站場地平整及公路施工時,因受連續降雨影響土層鬆軟,導致邊坡坍塌,造成7人死亡事故。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單位對邊坡穩定性認識不足,沒有按照施工技術措施中明確的作業方式組織施工,違章操作。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5、7月22日,四川省岳池送變電工程公司在廣西柳州龍灘送出工程500千伏線路施工時,用於固定轉向滑輪的鋼絲繩斷裂,鞭打到附近3名運輸材料的民工,造成3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鋼絲繩疲勞損傷,操作人員沒有及時發現其缺陷,無證違章操作。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6、7月24日,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第一工程局在遼寧省丹東市蒲石河水電站廠房施工中,作業人員乘坐三輪車途徑廠房交通隧道時車輛失控,碰撞交通洞壁,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事故主要原因是作業人員違反運輸車輛禁止載人的規定,在下坡路段違章空檔行駛,致使車輛失控。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7、8月5日,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第三工程局在重慶酉陽縣金家壩水電樞紐工程引水洞進行噴漿施工時,一輛工程車碾壓到了散放的雷管,引發附近的炸藥爆炸,造成5人死亡。事故主要原因是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隨意亂放混放民爆炸藥、雷管,管理混亂,冒險作業,違章操作。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8、8月24日,北京國電華北電力工程有限公司的分包單位江蘇省江都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河北開灤唐家莊坑口熱電廠三期工程主廠房施工過程中,塔吊頂升作業時塔身折斷墜落,造成6人死亡。該事故初步認定為責任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9、9月18日,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第十一工程局在山西省河曲縣黃河龍口水利樞紐工程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在攔河壩左岸安裝建築塔機時,塔身在頂升過程中彎曲折斷,致使塔機坍塌,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主要原因是施工單位在設備管理和安全管理上存在漏洞。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10、10月17日,中國水利水電建設集團公司第十五工程局在雲南文山州馬鹿塘水電站二期工程進行清渣作業時,發生岩體塌滑,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該事故初步認定為責任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之中。
二、重大電力設備事故
2007年,發生重大設備事故2起,分別為:
1、3月7日,浙江省台塑集團熱電(寧波)有限公司(3台150兆瓦機組)1、2、3號機組同時跳閘,全廠對外停電。事故原因是供應廠用氣的ABS廠自用氣量瞬間增大,電廠供應氣量不足,導致電廠儀用空氣壓力下降超限,且電廠3號空壓機出口閥門的設定邏輯不當,在儀用空氣壓力降低時,沒有自動關閉,現場工作人員不清楚該閥門作用,未及時採取補救措施,造成三台機組同時跳閘非計劃停運。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2、4月7日上午,華潤(常熟)發電有限公司(3台600兆瓦機組,2號機組在檢修中)正在運行的1號、3號機組同時跳閘,全廠對外停電。事故原因是該廠2號主變停運檢修時,檢修人員在消除接地刀閘缺陷時,接地刀閘操作箱內銅絲滑落,造成交流電源串入直流系統,導致發變組保護動作、機組跳閘非計劃停運。該事故認定為責任事故。
以上通報的事故,究其原因,主要是現場安全監督不規範、安全監察人員不到位,違章現象嚴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職責不清,安全生産保證體系、監督體系不完善;對外包施工隊伍管理不力;安全投入不足等問題。這些事故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産造成了重大的損失,同時,也反映出事故單位在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技術培訓和事故應急管理等方面存在著嚴重不足,安全責任制沒有做到層層落實,安全管理出現缺位等問題。
希望各電力企業認真吸取事故教訓,總結事故規律,舉一反三,有針對性地排查治理隱患,制定落實整改措施,加強應急管理,做好應急演練,堅決遏制重大以上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