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好國務院有關通知精神,連日來,天津市交通、農業主管等有關部門通力合作,認真執行國務院有關通知精神,採取多項措施,確保天津市區域內國家“綠色通道”一路暢通。
為進一步加強鮮活農産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的運輸和銷售,保障春節市場供應,保持價格基本穩定,經國務院同意,決定從2008年1月26日至2月5日,採取臨時性應對措施。對運輸鮮活農産品的車輛:1、優先放行;2、一律免收路橋通行費;3、“不扣車、不罰款、不卸載”,公安、交通部門要加強警力調配,及時疏導車輛,確保道路暢通;4、所有成品油加油站要優先保證鮮活農産品運輸車輛的油料供應,不限量,更不得加價。
據了解,天津市已確定唐津高速全路段、京滬高速代用線(外環線至河北界)、205國道、102國道、104國道和外環線全線為天津市區域內哈爾濱至海口線的國家“綠色通道”。為確保“綠色通道”的暢通,有關部門在天津市“綠色通道”的省際接合部、公路名稱變化處以及沿線出入口或交叉口,設置了交通部統一式樣的“綠色通道”標識。公安交管、公路路政部門在路面執勤執法中,對有超限超載違法行為的車輛嚴格堅持不扣車、不卸載、不罰款的“三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