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08—2010年全國娛樂場所陽光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市發【2007】4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綜治辦、公安廳(局)、衛生廳(局)、工商局、環保局、版權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文化局、綜治辦、公安局、衛生局、工商局、環保局、版權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認真執行《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加強娛樂場所管理,構建文明娛樂環境,推動和諧社會建設,文化部、中央綜治辦、公安部、衛生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版權局聯合製定了《2008—2010年全國娛樂場所陽光工程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特此通知
文化部 中央綜治辦 公安部 衛生部
國家工商總局 國家環保總局 國家版權局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2008—2010年全國娛樂場所陽光工程實施方案
一、工作必要性
娛樂市場是我國市場化程度最高、發展最快的文化市場門類之一,娛樂場所已成為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徑。為改善娛樂業行業形象,提升娛樂業産業層次,構建文明娛樂環境,推動和諧社會建設,文化部、中央綜治辦、公安部、衛生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版權局決定聯合實施全國娛樂場所陽光工程。
(一)陽光工程是實現娛樂場所社會功能的必然要求
娛樂場所是大眾休閒娛樂的場所。通過“陽光工程”的實施,規範娛樂市場秩序,優化娛樂市場結構,著力解決大眾娛樂形式非大眾化的問題,以內容積極健康、形式豐富多彩為要求,以服務大眾為目的,以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為標誌,建設滿足人民群眾休閒娛樂需要的娛樂市場。
(二)陽光工程是體現娛樂場所本質屬性的重要途徑
娛樂場所是文化的場所。通過“陽光工程”的實施,切實增加娛樂場所的文化含量,努力建設具有中國作風、中國氣派、中國精神的娛樂文化,使娛樂場所真正成為健康文明的文化消費場所。
(三)陽光工程是提升娛樂業産業水平的內在需求
娛樂場所是文化創新的場所。要通過“陽光工程”的實施,大力增強我國娛樂業的創新能力,從原創音樂等內容上創新,從技術裝備方面創新,從經營模式和經營理念方面創新,從管理手段上創新,努力打造具有創新精神、具有強大競爭力的娛樂業品牌項目、品牌企業。
(四)陽光工程是改善娛樂業社會形象的重要手段
娛樂場所是文化市場矛盾最集中的場所。要通過“陽光工程”的實施,努力解決娛樂場所無證照經營問題;部分娛樂場所經營不規範,治安秩序混亂,安全意識、版權保護意識淡薄問題以及“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問題。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規範娛樂場所秩序,加大執法力度,改善娛樂業社會形象,構建和諧娛樂環境。
二、指導思想、宗旨和原則
(五)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會議精神,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營造文明娛樂環境;以社會主義榮辱觀為準則,建立娛樂場所人際規範和行為準則;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實現娛樂場所的可持續發展。
(六)宗旨:堅持依法行政,倡導陽光管理;堅持誠信守法,倡導陽光經營;堅持文明禮儀,倡導陽光服務;堅持健康向上,倡導陽光消費。
(七)實施原則:政府主導、行業自律、社會參與;長遠規劃、虛實結合、分步實施;明確職責、形成合力。堅持依法管理與政策指導相結合,政府作用與市場作用、行業作用相結合,社會監督與輿論引導相結合。
三、主要內容與工作安排
(八)加強輿論宣傳,創建陽光娛樂氛圍
充分運用大眾傳媒、文藝表演、群眾活動等形式,大力宣傳娛樂場所陽光工程的指導思想和宗旨,倡導守法經營、文明娛樂,使陽光娛樂的理念深入人心。從2008年開始,將每年的5月11日至17日確定為“陽光娛樂主題宣傳周”,由各地各有關部門組織在全社會開展大規模的陽光娛樂宣傳活動。
(九)評選陽光金曲和陽光場所,打造陽光娛樂品牌
1. 開展陽光金曲評選活動
通過群眾參與、行業推薦、專家評定等方式,選出內容積極、旋律優美、傳唱度高的百首陽光金曲,由文化部向娛樂場所推薦使用。組織全國陽光金曲卡拉OK大家唱活動,擴大陽光金曲的影響。
2.開展陽光娛樂場所評選活動
文化部、中央綜治辦、公安部、衛生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版權局聯合製定“陽光娛樂場所評選辦法”,評選誠信守法經營、節目內容符合《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使用正版作品、消防衛生達標、效益規模突出、治安秩序和設施環境良好、服務質量一流、內容形式新穎的大眾化娛樂場所,授予“陽光娛樂場所”稱號。
(十)推動娛樂場所標準化服務、特色化經營,引導娛樂業轉型升級
1.文化部會同中央綜治辦、公安部、衛生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環保總局、國家版權局等部門制定並推廣《全國娛樂場所管理服務行業標準》,明確娛樂場所各項服務的基本程序和應具備的服務要求,為消費者提供專業化、高質量、標準化的娛樂服務,提升娛樂場所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2.推動娛樂場所特色化經營,鼓勵應用高新科技改進既有娛樂形式,引進、開發新的娛樂方式,提升娛樂業産業層次,發展一批具有企業特色、地區特色、民族特色的娛樂場所,實現娛樂場所的大眾化、多元化、連鎖化發展。
(十一)各部門分工協作,建立陽光管理長效機制
1.文化行政部門要深入貫徹《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要加大《條例》的宣傳力度,使依法經營的觀念深入人心。要加強對行業協會的指導,促進行業自律。要積極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文化市場平安建設,加強對娛樂場所的監督檢查和執法工作,確保娛樂場所的規範有序和健康發展。要認真落實中央領導同志批示精神,加快推進“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工作,為依法加強對卡拉OK場所經營內容的監管、保障娛樂內容的健康與安全提供成熟的技術支持。
2.綜治辦要切實發揮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的組織協調作用,努力調動各有關職能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加強娛樂場所治安綜合治理,探索建立以各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為主,娛樂場所自律管理和全社會共同監督相結合的長效管理機制,為娛樂場所的規範有序和健康發展創造條件。
3.公安機關要強化娛樂場所治安管理,加大對娛樂場所營利性陪侍、賣淫嫖娼、吸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和禁賭、禁毒、禁娼工作的宣傳力度,積極推廣娛樂場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為娛樂場所的發展營造良好的治安環境;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對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的檢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工商部門要積極會同文化、公安等部門加大對無證照經營場所的查處力度,為娛樂場所的發展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衛生部門要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艾滋病防治條例》開展娛樂場所衛生監督檢查及艾滋病、性病防治宣傳,並加大工作力度,促進娛樂場所落實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環保部門要加強對娛樂場所噪聲和油煙污染的監管,確保周邊群眾生活秩序不受干擾。版權部門要加強有關版權法律法規的宣傳,依照《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推進娛樂場所使用正版作品,提高娛樂場所的知識産權保護水平。
四、實施步驟:
(十二)啟動陽光娛樂工程
陽光娛樂工程從2008年起實施,1月11日至17日開展為期一週的“陽光娛樂”主題宣傳活動:
(1)組織娛樂場所經營單位代表發佈《陽光娛樂經營倡議書》,倡議全國娛樂場所守法經營、文明經營,創建陽光娛樂環境;
(2)相關部委統一印製併發放宣傳海報進入各娛樂場所,倡導文明娛樂、守法經營;
(3)各地文化、綜治、公安、衛生、工商、環保、版權部門組織普法宣傳活動;
(4)各地文化主管部門組織新聞單位對“陽光娛樂”情況進行廣泛宣傳,在全社會營造陽光娛樂氛圍。
(十三)舉辦陽光娛樂論壇和徵文活動
文化部將組織業內人士和國內外專家學者,舉辦娛樂業陽光發展論壇,探討娛樂業發展定位,研究娛樂業發展方向,交流國內外管理模式和經驗,為加快娛樂業轉型升級出謀獻策。文化部將聯合有關報刊,在全社會開展陽光娛樂徵文活動,對優秀論文作者予以表彰獎勵,並將優秀論文結集出版。
(十四)開展評選活動
2008年3月至5月,制定“陽光金曲評選辦法”、“陽光娛樂場所評選辦法”,啟動陽光金曲、陽光場所評選活動,調動娛樂場所參選積極性和社會公眾投票積極性。2009年評選出陽光金曲和陽光場所。
(十五)全面推廣娛樂場所管理信息、服務系統建設
2008年1月底前完成娛樂場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統標準的制定,並全面啟動娛樂場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2008年召開建設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會議,總結試點經驗,總體部署在全國開展系統建設工作。
(十六)階段性成效
2008年全年,各項工作全面推進,取得階段性成效。公佈並廣泛宣傳陽光金曲、陽光場所評比辦法並開展評選活動。制定“娛樂場所管理服務行業標準”並面向社會徵求意見和建議。在陽光工程啟動一週年之際推行行業標準,部署下一階段活動。年底前全面鋪開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工作。
(十七)鞏固發展
2010年,開展娛樂場所陽光工程總結表彰活動。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投入使用,地市級以上城市娛樂場所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完成,政府監管能力大幅提高。標準化服務和特色化經營娛樂模式逐步推廣,初步完成娛樂場所陽光品牌建設。通過陽光工程的實施,到2010年,娛樂場所經營秩序明顯改善,服務質量明顯提高,城鄉居民娛樂消費滿意度明顯提高,最終形成有中國特色的大眾化、健康、文明、誠信的娛樂産業。
五、工作要求:
(十八)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各級文化、綜治、公安、衛生、工商、環保、版權等部門要充分認識娛樂場所陽光工程的重要意義,把陽光工程建設工作作為全面加強娛樂場所管理、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認真部署,加強領導。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計劃,明確責任,推動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十九)團結協作,形成合力
各部門要按照全國統一部署,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認真做好組織協調、聯絡服務工作,建立部門聯絡、信息交流、督促檢查等制度。其他相關部門要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時,加強對各地的對口指導,確保娛樂場所陽光工程的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