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出臺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積極推進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和以個人賬戶為主、保障水平適度、交費方式靈活、適合農民實際特點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縣級統籌。具有本縣(市、區)行政區域內農業戶籍,年滿18周歲以上(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鄉鎮企業職工、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均可參保。
參保農民原則上按年繳費,實行完全個人賬戶積累。個人賬戶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財政補貼三部分組成。個人按當地上年農民人均純收入的一定比例繳費,財政可給予適當補貼。社會捐助及其他渠道籌集的資金列入統籌賬戶。
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個人賬戶養老金,領取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積累額除以計發月數;第二部分為養老補貼,養老補貼是政府對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符合領取條件的60歲以上參保人員按一定標準發給的補貼。同時建立養老金增長機制,繳費標準和財政補貼比例隨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提高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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