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
關於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重要講話精神
確保安全生産 確保煤炭供應的緊急通知
安監總煤行〔2008〕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有關中央企業:
今年1月10日以來,持續大範圍雨雪冰凍災害給煤電油運造成嚴重影響。1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專題研究當前雨雪冰凍災情和煤電油運保障工作,胡錦濤總書記作了重要講話;1月27日,國務院召開全國煤電油運保障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溫家寶總理作了重要講話;1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於做好近期煤炭生産供應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2號)。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指示和部署,切實加強當前特殊情況下煤炭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産工作,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把思想統一到中央領導同志重要講話和國辦通知精神上來,認清嚴峻形勢和安全生産的重要性
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的重要講話和國辦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緊急行動起來,千方百計做好煤電油運保障工作,緊緊依靠廣大人民群眾,全力開展抗災救災,堅決打好這場抗災救災的硬仗。並特別強調,越是在困難的情況下,越要切實抓好安全生産,加強安全生産監管監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防範重大安全生産事故發生;要通過努力,做到確保安全生産、確保煤炭供應。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立即組織廣大幹部職工深入學習,充分認識災情的嚴重性,充分認識搞好安全生産工作對保障煤電油運的極端重要性,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以實際行動確保煤礦等重點行業企業的安全生産,保障煤炭生産供應。
二、煤礦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切實抓好安全生産工作
節日期間堅持正常生産的煤礦,特別是國有重點煤礦企業,必須堅持安全第一,落實各項安全責任和措施,嚴格執行煤礦負責人和生産經營管理人員下井帶班制度,杜絕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生産。節日檢修礦井要制定嚴格的檢修安全措施,防範檢修過程中發生事故。停産放假煤礦要保持礦井正常的通風和排水,並加強巷道維護以及值班值守等工作,防止瓦斯聚集、淹井和巷道坍塌。嚴格執行已停産放假、檢修煤礦復産驗收制度,復産前必須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安全保障措施,嚴格排放瓦斯,必須經當地人民政府組織驗收合格簽字後才能恢復生産。所有煤礦都要制定防範極端天氣引發事故災難的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特別要防範應對停電影響通風、排水給安全生産造成的威脅,停電之後必須按照規定及時撤人,防止停電、停風造成傷亡事故。
三、加強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嚴厲打擊非法違法行為
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和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會同國土資源、發展改革、公安、行政監察、工商、電力等部門,春節前後對本地區無證或證照不全、超層越界、以採代探等非法違法開採和已關閉煤礦擅自非法恢復生産的情況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一經發現,要依法嚴厲打擊。要加強對生産、停産、資源整合、技改、新建礦井等各類煤礦安全生産的監管監察,嚴防違法違規盲目組織生産,嚴防邊施工邊生産,嚴防已關閉礦死灰復燃。
四、繼續抓緊抓好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和交通運輸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防範工作
加強對金屬非金屬礦山、危化品、煙花爆竹等工礦商貿企業的安全監管。指導督促企業儘快治理銷號已經排查出的重大隱患,認真查找整治雨雪冰凍等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點。地下礦山要防止因停電造成通風、排水不暢而引發中毒窒息或透水等事故。化工企業要制定停電、停水等異常情況應對措施。加大煙花爆竹“打非”力度,嚴格生産、經營、儲存、運輸、銷售以及燃放等各個環節的安全監管。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積極支持、主動配合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安全檢查,做好交通運輸、建築施工等安全工作。
五、加強協調聯動,做好預防預警和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各單位在當地黨委、政府領導下,加強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加大安全生産監管力度。加強與氣象、海洋、水利等部門的協調聯動,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機制,提高應對極端天氣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健全事故信息統計制度,加強對煤礦生産檢修動態、煤炭産量、煤炭庫存和電煤供應情況的調度統計,重大情況及時報告並與發展改革、鐵路、水運、交通等相關部門聯絡解決。要加強值班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幹部到崗帶班制度,全面掌握管轄範圍內重點行業領域和企業的安全生産動態,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報送和處置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問題。
請各省級安全監管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煤炭行業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將本通知轉發到基層和轄區內各類煤礦。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