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提出的“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範圍,將甲肝、流腦等15種可以通過接種疫苗有效預防的傳染病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精神,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目標和任務,規範和指導各地科學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有效預防和控制相關傳染病,衛生部日前制訂了《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並要求各地遵照執行。
《方案》規定,在現行全國範圍內使用的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白破疫苗等6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基礎上,將甲肝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麻腮風疫苗納入國家免疫規劃,對適齡兒童進行常規接種。在重點地區對重點人群進行出血熱疫苗接種;發生炭疽、鉤端螺旋體病疫情或發生洪澇災害可能導致鉤端螺旋體病暴發流行時,對重點人群進行炭疽疫苗和鉤體疫苗應急接種。通過接種上述疫苗,預防乙型肝炎、結核病、脊髓灰質炎、百日咳、白喉、破傷風、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腦炎、風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熱、炭疽和鉤端螺旋體病等15種傳染病。
《方案》規定的總目標為:全面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繼續保持無脊灰狀態,消除麻疹,控制乙肝,進一步降低疫苗可預防傳染病的發病率。《方案》規定了四項工作指標:一是到2010年,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適齡兒童接種率以鄉為單位達到90%以上。二是到2010年,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甲肝疫苗力爭在全國範圍對適齡兒童普及接種(普及接種:在疫苗不足的情況下,力爭普遍接種)。三是出血熱疫苗目標人群的接種率達到70%以上。四是炭疽疫苗、鉤體疫苗應急接種目標人群的接種率達到70%以上。
《方案》規定,現行的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按照免疫程序,所有達到應種月(年)齡的適齡兒童,均為接種對象。新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其接種對象為規定實施時間起達到免疫程序規定各劑次月(年)齡的兒童。強化免疫的接種對象按照強化免疫實施方案確定。出血熱疫苗接種為重點地區16—60歲的目標人群。炭疽疫苗接種對象為炭疽病例或病畜的間接接觸者及疫點周邊高危人群。鉤體疫苗接種對象為流行地區可能接觸疫水的7—60歲高危人群。
衛生部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把實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作為當前一項重點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要制訂本地區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具體實施計劃,並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會同財政、發展改革、教育、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好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要廣泛宣傳,提高公眾對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的認識。要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執行國家免疫規劃的能力。要完善免疫服務形式,規範預防接種行為,提高免疫服務質量。要加強冷鏈建設,保障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冷鏈運轉。
擴大國家免疫規劃疫苗與預防疾病對應表
疫苗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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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傳染病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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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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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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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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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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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病毒性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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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免疫規劃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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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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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介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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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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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核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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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免疫規劃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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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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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灰減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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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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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灰質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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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免疫規劃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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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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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白破疫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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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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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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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疫苗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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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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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破疫苗(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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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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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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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免疫規劃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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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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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破傷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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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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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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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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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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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免疫規劃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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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原國家免疫規劃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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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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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腮風聯合疫苗 (麻風、麻腮聯合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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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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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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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入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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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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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腮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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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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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腦減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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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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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乙型腦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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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入疫苗,原有16個省納入免疫規劃,現擴大至全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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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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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群流腦疫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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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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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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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入疫苗,原有14個省納入免疫規劃,現擴大至全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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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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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群流腦疫苗(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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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入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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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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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肝減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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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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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型肝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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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入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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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兒童免疫規劃疫苗,以下為重點人群接種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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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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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血熱雙價純化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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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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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血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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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入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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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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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疽減毒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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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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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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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入疫苗
疫情控制儲備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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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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鉤體滅活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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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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鉤體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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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入疫苗
疫情控制儲備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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