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民政廳了解到,《廣西壯族自治區2008年雨雪冰凍災害災民倒房恢復重建實施方案》制定出臺,全區倒房戶至少要建成30平方米的牢固住房,確保6月底以前要全面完成倒房重建任務。
1月12日以來,廣西發生雨雪冰凍災害造成農村居民住房大量倒塌和損壞,目前全區災情已經基本穩定,生産救災、重建家園全面展開。災區倒房重建工作是當前一項十分緊迫而重要的工作,關係到受災群眾的切身利益和全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切實做好災民倒房重建工作,按時完成任務,特製定全區災民恢復重建工作實施方案。
據了解,房屋全部倒塌、房屋已倒或嚴重損毀不能居住,以及由於冰凍而造成地質災害危險區域,已確定必須全部搬遷的居民,經核實可被確認為因災倒房對象。在幫扶中,堅持三個原則:尊重受災群眾意願,倒房戶自建為主,援建和幫建相結合;堅持個人申請、村組評議、張榜公佈、鄉鎮審核、民政審定確定救助對象及分類幫扶;堅持幫扶資金專款專用、重點使用和無償使用。各地在開展恢復重建工作中要因地制宜,由民政部門牽頭綜合協調建設、國土等部門搞好恢復重建規劃、選址和房屋設計,既要充分考慮防災減災的要求,又要充分考慮當地住房整體水平和群眾承受能力,做到量力而行,減輕災民負擔。具體補助標準為:五保戶、低保戶每戶補助不低於5000元;其他倒房戶每戶補助3000元。市、縣(區)政府要在自治區補助標準的基礎上,加大恢復重建資金的投入力度,通過政府救助、社會互助、政策優惠等多種途徑,解決恢復重建資金缺口。
市、縣兩級政府要出臺文件,制定專項扶持優惠政策,凡災民恢復建房涉及的收費項目,各有關部門能減則減,能免則免。在組織實施工作中,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明確組織領導,做好救助對象的認定和補助資金的落實工作,全面實施恢復重建工作的進度管理,認真組織落實好對口援建幫扶工作,確保倒房重建質量和加強督查,著力解決這項關係受災群眾最關心、最現實、最直接的利益問題。(記者許丹婷)